4.6.2 建议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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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2 建议
(1)尽快进行行蓄洪区的调整和建设。淮河干流行蓄洪区的调整和建设,要遵循人与自然和谐的原则,结合淮河干流河道整治,一方面扩大淮河干流中游中等洪水出路,提高行蓄洪区启用标准,使行蓄洪区能灵活、及时运用,充分发挥其行蓄洪效果;另一方面满足设计水位条件下,淮河干流的设计排洪要求,在充分运用行蓄洪区的条件下,使淮河中游达到设计泄洪能力。
(2)解决好行蓄洪区居民安全居住的问题。结合移民建镇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因地制宜地采取居民外迁,就近安置等安全措施,解决好行蓄洪区内群众平时及行蓄洪时的安全居住问题,做到行蓄洪时群众基本不搬迁、不撤退转移,群众能安居乐业;保证适时、安全、有效地运用行蓄洪区,同时能维持社会的安定和谐。(https://www.daowen.com)
(3)洪泽湖周边滞洪区应采取分区运用的办法,将沿湖地势低洼、滞洪效果明显、居住人口较少的地区作为滞洪一区;离湖较远,人口、集镇、重要设施多的地区作为滞洪二区。要尽快兴建三河越闸和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将洪泽湖100年一遇水位从16.0m降低到14.5m,遇100年一遇洪水时,仅需使用滞洪一区的部分地区滞洪,达到区内人口基本不撤退转移。
(4)建议成立行蓄洪区综合管理和研究机构。行蓄洪区问题牵涉面广,不仅直接影响淮河防洪,还与当地的人口控制、产业结构、土地利用、政策法规等社会经济因素密切相关。因此,建议成立行蓄洪区综合管理和研究机构,统筹管理行蓄洪区,为解决行蓄洪区问题提供技术支撑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