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2014年城关区示范区
工作进展
报告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启动第三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14〕503号)要求,城关区被确定为第三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为保证城关区第三轮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有序、高效地开展,切实加强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实现《城关区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的各项目标,城关区政府对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成员进行了调整,并结合城关区艾滋病防治工作具体情况,制订了《城关区第三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