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政府领导,建立完善的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

一、加强政府 领导,建立完善的艾滋病防治 工作机制

《艾滋病防治条例》中明确指出,艾滋病防治工作建立“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机制”。2004年11月,城关区就已成立“城关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包括区委宣传部、公安、民政、卫生、教育、工商等22个部门,2007年和2014年先后两次对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进行了调整。 2013年7月,城关区政府印发了《城关区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2018年6月,城关区政府印发了《城关区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

城关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自项目启动以来,每年至少组织22家成员单位召开一次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联席会议。目的是要每一个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协同作战,确定重点工作,落实工作目标,制订工作规划,互相配合,相互支持,建立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的艾滋病防治机制。政府与各个成员单位和街道办事处签订了艾滋病防治目标责任书,并建立健全防治工作协调会议制度、考核督查制度、艾滋病防治工作通报制度,做到防治目标、政策措施和职责任务三落实,确保艾滋病综合防治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结合城关区艾滋病疫情现状,提出切实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预防为主、坚持防治结合、坚持综合治理)”的口号。一要坚持预防为主,一手抓预防,一手抓治疗,既治标又治本,对已发现的HIV感染者和AIDS病人既要加强医疗救治工作,又要全面落实各项防治措施。二要坚持依法防治,以法治规范防治工作,以法治规范公众行为。采取积极有力措施,切断艾滋病传播途径。依法严厉打击吸贩毒、卖淫嫖娼等社会丑恶现象,对重点人群采取必要的行为干预措施,减少他们传播或感染艾滋病的机会。要加强执法监督,使艾滋病防治走上法制化轨道,保证防治工作有序开展。三要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抓好艾滋病传播的重点环节、重点人群和重点行业的综合防治工作,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治方法和正常措施,要扎实工作,加强落实,努力降低感染率、发病率,改善人民群众的健康状况和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