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誉和名声
一个人如果做事情的时候不善于珍惜和维护自己的名声,那么成功带给他的新增荣誉将远远不及失败带给他的名誉损失。
如果个人的美德和价值没有遭到毁坏的话,那么这个人获得荣誉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有些人毕生的所作所为就是为了追名逐誉,结果虽然他们的名字时常被人提起,但是真正崇敬他们的人少之又少。另外,有些人总是对自己的美德遮遮掩掩,导致舆论低估了他们的自身价值。
如果有人能够做成一件他人从未尝试过,或者尝试过但从未成功,或者成功了但却不是很圆满的事情,那与一件虽然更为艰巨但是已经有人顺利完成的事情相比,前者应当获得比后者更高的荣誉。
如果有人做事很中庸,且他的中庸之举使得各个党派、政派、教派、学派都无可挑剔的话,那么从他那里唱出的赞歌一定会更加动听。一个人如果做事情的时候不善于珍惜和维护自己的名声,那么成功带给他的新增荣誉将远远不及失败带给他的名誉损失。由于战胜他人而获得的荣誉,就像打磨过的钻石一样,可谓光彩夺目。所以,要想获得高度的荣誉,最好的办法就是力争战胜有声望的竞争对手;如果可能的话,最好能在他们所擅长的方面战胜过他们。(https://www.daowen.com)
言行谨慎的门客和仆人可以最大限度地帮助主人赢得良好的名声[64],毕竟“主人的名声出自仆人之口”[65]。嫉妒向来与荣誉不能相容,所以必须消除来自他人的嫉妒之心,最好的方法就是明确表明自己追求的不是名望而是功绩,并把自己所取得的成就归功于上帝和命运的安排,而不是自己的聪明才智所致。
对于帝王君主或最高统治者来说,他们的荣誉可以划分为五个等级。第一等荣誉应该属于那些国家政权的创立者,诸如罗穆卢斯[66]、居鲁士大帝[67]、恺撒大帝[68]、奥斯曼一世[69]和伊思迈尔一世[70]。第二等荣誉应该属于那些立法者,由于他们创立的法典在他们死后继续治理国家,因而他们被称为第二奠基人或“万世之君”。像这样的统治者有莱克格斯[71]、梭伦[72]、查士丁尼一世[73]、埃德加[74]和编纂并颁行《七法全书》的阿方索十世[75]。第三等荣誉应该属于那些拯救国家于水深火热之中的人,他们要么拯救国家逃离异族或暴君的奴役,要么结束长期的国内战乱,使得人民安定下来。像这样的雄主有奥古斯都[76]、韦斯帕芗[77]、奥勒良[78]、狄奥多里克[79]、英王亨利七世[80]和法王亨利四世[81]。第四等荣誉应该属于那些保卫或者拓展国家的人,他们要么在激烈的战争中击退了敌人的来犯,要么在体面的战争中扩展了自己国家的领土。第五等荣誉应该属于那些善于治理国家、构建和谐盛世的君王。这后两类君王的例子太多,就不一一列举了。
对于大臣们来说,他们的荣誉可分划分为四个等级。第一等荣誉应该属于那些能替君王分担重大任务的臣子,即分忧之臣,也是后人们津津乐道的良相能臣。第二等荣誉应该属于能帮助君王征战并建立宏大伟业的将才,即统兵之臣。第三等荣誉应该属于那些能替君王排解忧虑并不祸国殃民的内臣,即心腹之臣。第四等荣誉应该属于那些身居高位、忠心耿耿并勤于事务的能臣,即称职之臣。此外,还有一个最高级别的荣誉,这样的殊荣只属于那些为国捐躯的忠臣,比如雷古卢斯[82]和德西乌斯父子[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