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提出

(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提出

中国积极倡导正确的利益观、责任观等全球集体意识,呼吁全球合作,各国建立平等的合作伙伴关系网络。

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俄罗斯第一次向世界传递了中国的全球治理新理念。他指出,当前“各国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程度空前加深,人类生活在同一个地球村里,生活在历史和现实交汇的同一个时空里,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2]。2017年,习总书记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演讲时再一次专门阐述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基本理念,“让和平的薪火代代相传,让发展的动力源源不断,让文明的光芒熠熠生辉,是各国人民的期待,也是我们这一代政治家应有的担当。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共赢共享”[3]

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是解决全球性问题的中国方案,习近平总书记用“五个世界”来表达人类命运共同体与当前世界发展的关系:坚持对话协商,建设一个持久和平的世界;坚持共建共享,建设一个普遍安全的世界;坚持合作共赢,建设一个共同繁荣的世界;坚持交流互鉴,建设一个开放包容的世界;坚持绿色低碳,建设一个清洁美丽的世界。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影响下,国家与国家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世界将没有战乱纷争,各国风雨同舟、荣辱与共,像对待家庭成员一样对待每一个国家,人类持久和平的愿望也将最终实现。(https://www.daowen.com)

当前世界正处于信息革命的新一轮调整期,世界各国的关系发生着巨大的调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荣辱与共的特征比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都要明显。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国际重要场合向全世界公开表达了中国坚持同各国建立和谐共生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思路和想法。无论是物质财富,还是精神财富,小到智能手表,大到波音客机,任何一个产品都是全球布局、世界配置。人员往来、物质配给经过多方网络化的交织,形成当前先进的生产链条和价值链条。如果仍然以旧的眼光只顾本国利益,将会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被淘汰。

人类命运共同体是符合国际法,依据国与国无论大小强弱一律平等的原则而提出的。国际社会本是无政府状态,虽然存在《联合国宪章》,但由于《联合国宪章》没有强制性的约束力,有些国家仍然无视他国主权,搞强权政治。有些发展中国家的基本人权和发展权被忽视,这是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基本发展理念相违背的。如何改变这种不公和弱肉强食的局面?国际民主化进程的推进离不开各国切实按照命运共同体的思路与他国交往。只有各国都坚持主权平等的原则与他国交往,弱国和小国才能以独立且完整的个体参与全球伙伴关系网络。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发展理念将为发展中国家争取自身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人类命运共同体还需要各国在价值理念和人文关怀上开展平等的文明对话。国家的交往、人员的往来都有赖于各国对不同文化、不同生活方式的其他国家保持宽广的接纳心态,进行积极的对话协商。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亚洲博鳌论坛演讲时曾提出亚洲文明对话的概念,此后也在多个场合阐述过不同文明、不同发展阶段的国家都应遵循的多元共生文明观。他指出,“道不同,不相为谋”不符合当前多元化的文明形态,更违背人类发展的基本规律。[4]以这一发展理念处理国家间关系的话,将陷入丛林法则、相互残杀的局面。人类命运共同体倡导共处共生的发展之道,在价值理念、发展道路等多个领域都应摒弃唯我独尊的姿态,求同存异、取长补短才能推动人类文明不断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