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1.4 数据管理责任机制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4.3.1.4 数据管理责任机制

制定和落实数据管理责任制度,形成上下级联动的数据管理责任机制,规定具体数据的建设、更新机制和责任机构、责任人,实现“应用更新数据、数据支撑应用”的良性循环。

(1)数据资源目录管理

为与省级数据资源目录保持统一规范,满足数据一致性的要求,在省级统建数据资源目录管理要求基础上开发,基于省级数字资源目录,结合本地的数据情况,增加本地的数据资源,继承省级数据资源目录的数据资源信息,并和省级数据仓保持同步。本项目主要功能包括:

①数据资源查询。通过列表展示已经创建到数据仓的数据资源,能够查看数据资源目录、数据资源详情。

②数据资源申请。当用户需要使用数据资源时,通过填写数据资源申请信息,实现数据资源调用。

③申请授权。管理员对提交的各个数据资源调用申请进行审核授权。

④“我的数据”。当前用户通过申请的数据资源可以在“我的数据”进行查看、调用。

⑤数据管理。根据数据责任制,相关数据责任用户可以通过数据管理模块,对数据进行查改、增删,提交后由上一级用户进行数据审核,通过数据质量考核后入库。(https://www.daowen.com)

(2)数据管理

安地灌区数据体系建成后,基础数据的更新维护是水利数据管理的重点,需要建立规范的数据更新流程,明确数据维护部门的责任,做到“一数一源一责”。所有数据的更新维护都遵循“按职维护”,由数据责任部门负责。通过统一的数据管理模块,按照统一的数据标准与格式来进行数据的生产、维护和更新,通过数据质量考核机制保障数据的准确性。

支持对各部门上传的数据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主要从数据的有效性、完整性等指标进行统计、评价和告警。针对数据质量不达标的部门,系统自动将告警信息推送至相关部门。同时,在数据整编录入时,系统可自动识别无效数据,并给予提醒或要求重新录入。

(3)数据共享交换管理

在省级数据服务管理要求基础上开发,实现灌区数据服务注册、发布、调用、监控的统一管理。数据服务建设基于灌区数据体系,建设灌区基础数据共享交换服务,实现与省、市、县三级水利数据仓的基础数据共享交换,以及与金华市大数据中心的数据共享交换。

水位、流量、工况等实时监测数据由底层感知数据汇聚,或从水文系统对接到区水利数据仓。针对各级已有的信息系统中涵盖灌区水利相关基础类、管理类数据通过数据接口形式获取实时数据。主要功能包括服务管理、服务查询、服务申请等。

(4)数据运维

对多维身份进行管理,包括应用程序名、IP地址、主机名、操作系统账户、数据库账户、数据库实例名、时间等因素进行任意组合,并可以组合形成新的登录认证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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