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绪论

你知道在英国帕那萨斯山上没有比历史学家更空缺的职位了。我们的历史学家无论是在写作风格,还是在判断力、公正性、小心谨慎方面都有所欠缺;即使是近期出现的历史学家拉庞(Paul de Rapin)在这些方面也是极度匮乏的。我在创作中模仿古(希腊)人,使我的作品非常简约。它分成三个适度大小的卷:第一卷到查尔斯一世之死结束,第二卷到(1688年)革命,第三卷只写到汉诺威家族即位,因为我对写当代史是心存恐惧的[1]。

休谟给约翰·克莱芬(John Clephane)的信,1753年1月

1770年8月,休谟给他的出版商威廉·斯特拉恩(William Strahan)的信中写道:“我相信这是一个极具有历史性的国家,而我们正处在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时代。”[2]他的《英国史》将作为这个时代的史学典范成为18世纪西方世界的畅销书之一[3]。他写作此书时,英国正处于一个关键的历史时期——七年战争(1756—1763)。经过几个世纪的积累,英国正经历着快速的经济发展和政治变革,努力构建着一个横跨大西洋的贸易帝国[4]。与此同时,休谟所处的政治生态环境正处于一个两极分裂的状态,人们对英国社会、经济发展根源的认识也是“非黑即白”。休谟看到,以王室党和在野党意识形态为基础的两种极度偏颇的历史观已成为政治辩论的基调,而他则要从一个全新、公正的角度对英国历史的革命性发展作出诠释。

要全面解释休谟所处的政治环境和当时所有的政治思想学派需要一个极大的图书馆。但是,一般读者可能未必愿意深入了解那个遥远时代政治生态圈的细枝末节,而更愿意知道休谟怎么解释那些我们都已熟知且仍在影响当今世界的历史事件,如伊丽莎白一世怎样打败了菲利普二世的西班牙“无敌舰队”,查尔斯一世为什么被送上了绞首架。休谟的《英国史》给我们提供了一个独特的视角。作为18世纪最敏锐的观察家之一,他解释了大英帝国的崛起,以及它独特的政治、经济、社会制度的历史根源。本书的重点是研究休谟的政治思想和政治经济学,它对理解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经济的深刻变化也有非常大的借鉴意义。中国读者尤其对本书会感兴趣,因为英国在18世纪成长为一个贸易帝国正映射了两个世纪后中国的崛起,这两个国家的发展都得益于15世纪末欧洲大航海的发现。应该说,中国现在所处的历史时代正是那个大航海时代的延伸,而如何在新的历史时期寻求新的机遇和发展需要我们理解这一切从何而来。

邓肯·福布斯(Duncan Forbes)的《休谟的哲学历史》是解读《英国史》的经典之作[5]。福布斯认为,休谟为当权政府提供了一个“正统辉格党历史”的替代品——“一个当权派历史:为后革命时代政权服务的政治责任理论在17世纪史实上的应用。”[6]但是,福布斯过度强调了休谟所处的政治环境,要求读者对18世纪中叶的英国政治现实非常了解,且在某种程度上淡化了休谟作为一个历史学家的角色。

福布斯的著作《休谟的哲学历史》出版之后,一些学者对研究休谟史学观提出了新的见解[7]。波科克(J.G.A.Pocock)分析了17世纪封建史学家亨利·斯佩尔曼(Henry Spelman)、约翰·塞尔登(John Selden)和罗伯特·布莱迪(Robert Brady)对休谟的影响[8]。休·特雷弗-罗伯(Hugh Trevor-Roper)、尼古拉斯·菲利浦森(Nicholas Phillipson)、詹姆士·摩尔(James Moore)、罗杰·爱默生(Roger Emerson)、唐纳德·利文斯顿(Donald Livingston)和莫里茨·包姆斯塔克(Moritz Baumstark)则强调了休谟鲜明的苏格兰背景[9]。菲利浦森把休谟同丹尼·笛福(Daniel Defoe)、约瑟夫·爱迪生(Joseph Addison)和理查德·斯蒂尔(Richard Steele)这些18世纪早期还处于萌芽中的咖啡馆文化的拥护者们联系起来,把休谟的历史解读为一个消除当代政治文化中的狂热和偏见的有益尝试。

尽管以上研究体现了休谟时代的政治生态文化对理解《英国史》的重要性,还未有学者通过他对市场经济的观点研究其政治思想史的理论框架。对于休谟作为一个经济学家在贸易方面的论述很多,但是他对一系列相关政策问题的阐释还没有被广泛研究。例如,他如何解释贸易的兴起导致政府权威和公民自由需要重新被协调,以及为什么必须有效地协调两者以促进英国经贸和政治利益。诚然,休谟的苏格兰背景为他的《英国史》带来了情感方面的深度,尤其体现在他对苏格兰玛丽女王的充满感情的人物描写上。但是,休谟的叙事更多地体现了一个18世纪现代欧洲学者特有的国际化视野。尽管这也是他的苏格兰朋友所坚定不移支持的,他的《英国史》并未使他成为苏格兰思想文化界的代言人。毕竟,是英国[而非其他国家]在迈向现代贸易社会中成了欧洲的典型,而休谟的故乡苏格兰在理解和接受贸易的逻辑这一过程中则稍显迟钝。

笔者认为,休谟的史学观应该更多地从18世纪欧洲社会的背景来解读,而不是从当时苏格兰的背景来分析。休谟采用了与他的苏格兰朋友们大相径庭的史学方法。他同时代的苏格兰学者或多或少地相信人类社会必然发生阶段性的进步,这也是18世纪苏格兰宏观叙事史中的一个重要主题。休谟则认为机遇在人类历史演变中的作用太大,以至于宏观人类史的基础不可能是纯粹形而上的。在完成整个《英国史》时,他总结了历史无法预见的后果:英国宪政中“权力的均衡一直在几个社会阶层中剧烈地变化着;这个政体[即英国政府]经历了所有人类团体和机构所共同的易变性”。显然,休谟对历史变迁和人的主观意志之间的相互作用比他的苏格兰朋友认识得更为深刻。

近年来对《英国史》的解读大多偏重休谟在撰写此书时的学术和政治背景,对他关于现代英国史独特的叙述方式及对读者的启蒙意义少之又少。本书将《英国史》放在一个全新的视角来解读,阐释休谟作为一个政治思想家、一个历史学家和一个政治经济学家这三个角色之间的关系。

具体而言,本书重点关注休谟对宏观社会、经济制度变化的阐述,探讨他如何用一种创新的方式对历史因果作出解释。这主要体现在对休谟《英国史》三个方面的论述:一是他对现代性的拥护,研究他如何把这一点融入对英国成为一个贸易国的历史叙事中;二是他对航海贸易的强调,这主要是在贸易革命的背景下展开的;三是他关于平衡公民自由和政府权威关系的主张。

休谟的史学出发点可以通过研究以下这个问题来理解:假定人类存在普遍特性,那么如何理解英国(或任何一个国家)塑造出自身独特的定位?休谟认为,人的本质在于其众多的激情和欲望,而这些动机决定了政府执政的准则和整个社会的构造。尽管休谟没有像查理-路易·孟德斯鸠(Charles-Louis de Secondat,Baron de La Brède et de Montesquieu)那样把气候作为影响国民性格的原因之一,但他在史学方法论方面非常接近后者[10]。18世纪法国史学对休谟的影响可以追溯到休谟早年在法国拉弗莱什(La Flèche)耶稣会士学院的成长岁月,一些重要的历史学者曾在那里著书立传[11]。同伏尔泰(Voltaire)、爱德华·吉本(Edward Gibbon)和威廉·罗伯特森(William Robertson)等18世纪哲学历史学家一样,休谟从孟德斯鸠那里学到了一个国家的精神(esprit)是怎样由法律的执行、政府的形式以及习俗来定义的[12]。

1759年,休谟建议罗伯特森用古希腊史学家的方法描述现代生活,这种方法并不“对人物的行为作非常细致的描写”,而是“通过对重要历史人物非同寻常的言行和轶事刻画他们的生活和探险”[13]。这其实是休谟自己采用的史学叙事方法。吉本观察到,休谟的《英国史》有一种“安静的哲学”和“自然且无法模仿的美”,与罗伯特森的“完美的结构、紧张的语言和措辞巧妙的段落”形成了鲜明的对照[14]。尽管他们在关注点、风格和兴趣上非常不同,但这些哲学历史学家们都认为文化传统和民族精神是历史的驱动力,因为人的认知和观念正是通过它们形成的[15]。

休谟最初的计划是撰写一部从斯图尔特年代到汉诺威登基的英国史,而不是一部英国文明史,因为他“对写一部纵跨1 700年历史的想法感到恐惧”。但是,在1757年出版了两卷《斯图尔特史》后他并没有继续写下去,而是追溯了斯图尔特王朝的上一个朝代——都铎王朝,先后完成了《都铎史》和《中世纪史》。理查德·赫德(Richard Hurd)——休谟同时代的作家——这样嘲讽休谟独特的史学方式:“在成功地创造了绝对能量后,他[休谟]认为有必要反其道而行之,通过倒着写作来唤醒那些令人恐惧的幽灵(如同女巫们一样)。”[16]休谟的初衷和他实际完成作品在范围和内容上的差异显示了他的史学观经历了深刻的变化。他实际经历的历史创作过程表明他的研究兴趣转移到了17世纪中期英国宪政危机的根源,而非这个危机对18世纪政治生态的影响。因此,休谟在《英国史》中试图解决的问题是:英国如何发展出其独特的自由?换言之,英国人所争取到的民事、宗教和经济自由的历史根源是什么?

从18世纪中叶的角度来看,英国人是全世界唯一一个可以骄傲地宣称自己是自由的民族。他们认为这些政治、经济和社会自由归功于“古代宪法”,而“古代宪法”则是他们一千多年前的撒克逊祖先设计并世世代代传承下来的。休谟在《英国史》中追溯了“古代宪法”模棱两可的本质,指出所谓的“古代宪法”真正起源于派系斗争。通过这种方法,他揭示了“古代宪法”的自相矛盾,以及现代英国崇尚的自由与古代和中世纪英国政府的运行准则无法相容这个事实[17]。

作为一个哲学历史学家,休谟不仅要构建一个英国上千年间如何形成自身的独特定位和视角的宏观叙事史,更重要的是要从一个批判的角度得出英国怎样形成符合自身发展定位的结论,来解决当代政治层面的多元挑战。他描述了英国通往贸易财富的独特路径,着重强调了英国在发展后封建制度方面的失败,以及这个失败背后的历史原因。他认为英国根深蒂固的辉格党思维方式不但过时而且危险,需要用一个全新的史学和政治认知加以矫正[18]。

休谟看到,英国人的狭隘使其在18世纪的欧洲政治博弈中保护来之不易的自由非常困难。他需要说服他的英国读者,英国之所以能够构建一个跨大西洋贸易帝国并取得如此宽泛的现代自由,靠的不是撒克逊祖先传下来的“古代宪法”而是欧洲遗产。具体而言,15世纪克里斯托弗·哥伦布(Christopher Columbus)和瓦斯科·达·伽马(Vasco da Gama)的航海大发现及由其引发的贸易给英国带来了一种由商业精神主导的自由,使其从一个农业国逐渐转变为贸易国。这个经济层面的变化把国家的权力从精英地主阶层转到中产阶层(即“民众”)手中,从乡下转移到城市,从逐渐入不敷出的王室转移到日益强大的议会。

这是伊斯文·洪特(Istvan Hont)所著的《贸易的激情》(Jealousy of Trade,2012)中的一个重要主题[19]。尽管洪特更多关注的是休谟的《MPL散文集》和《散文集》,他的作品为研究休谟的《英国史》提供了一个理论框架。本书继续深入洪特博士的研究,指出要全面理解休谟在《英国史》中对自由的论述,需要掌握他怎样解释航海贸易对政治所起的变革性作用。休谟认为,贸易的兴起导致了封建制的灭亡,使得封建制最终被法制所取代。全新的贸易时代提升了对个体生命和私有财产实施法律保护的需求,把封建时代持续的战争和无政府状态替换为以法治国的现代政府[20]。这也解释了为什么英国的自由归根于欧洲的航海发现以及之后的航海贸易。

本书综合了主题和编年的史学研究方法,起始于休谟的《中世纪史》,然后分别研究他的《都铎史》和《斯图尔特史》。这不同于其他休谟学者,如福布斯、波科克和菲利浦森,采用的纯粹编年方法,即按照休谟实际写作的顺序展开对他思想的研究。读者会在阅读本书中体会到,休谟关于贸易和现代政治的逻辑最适合通过英国宪法经历的几个阶段来理解。本书同时运用了编年的方法,即通过休谟理论思想逐渐成熟的过程解读他在经济和欧洲政治的各个方面的论述,每章都跨越了数十年,从17世纪40年代开始一直到休谟去世前对《英国史》的修正。

休谟创作《英国史》的一个重要目标是抵消他那个年代的政党偏见,清楚表达一个内容丰富的对未来具有深远意义的历史哲学。本书通过突出他关于贸易在现代英国政府发展中所起的决定性作用的想法,阐明经济和政治相辅相成的论点。休谟的《英国史》强调了航海贸易在英国宪法发展中的重要性。因为航海贸易主要是在斯图尔特王朝时期取得突破性发展的,《斯图尔特史》因此也是本书重点研究的对象。本书要揭示休谟如何通过历史写作反驳当代的意识形态。这需要把休谟对英国自由本质和起源方面的论述放在18世纪中叶政府权力和议会自由的辩论中去研究,理解他如何解释英国混合政体的基础,以及为什么要制定相应的外交、税收、国防等政策。

本书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包括第一和第二章,主要研究休谟如何阐释现代航海贸易的基本原理以及英国的政治制度,描述他在一个崛起的贸易帝国背景下的政治思想。这个部分重点研究他如何解释贸易和自由的关系。第二部分包括第三至第五章,关注休谟如何理解航海贸易在英国政治中的深远影响。第一部分的研究给第二部分提供了分辨良莠政策的基础,而后者体现了前者在具体政策问题中的应用。

本书第一部分探析休谟对贸易如何深入地改变了英国社会,从而改变政府基础的看法。这个问题的历史意义非常特殊。18世纪中叶关于政策的辩论是在以下问题的讨论中展开的:英国的自由从哪里来?它建立在什么基础上?它的基础是否牢固?尽管把休谟的政治思想放在苏格兰启蒙运动中理解在研究他的文献中屡见不鲜,他在历史哲学中独特的地位还没有被广泛研究。他的《英国史》并非起源于苏格兰学者们对社会发展或对历史的理论模型的热情。休谟有非常不同的想法,他相信真正的人类历史充满了不确定性和无法预见的挑战,并坚信根据一个社会发展理论撰写文明史是一种学术弊病。

休谟的《英国史》表明他是一位启蒙思想家。他的现代贸易社会的概念体现了启蒙运动时期的学者如何鲜明地对照封建专制和现代贸易社会。休谟描述了英国如何从封建社会过渡到现代贸易社会,逐渐形成一个崭新的追求物质和实现自身价值的人格[21]。更重要的是,他描述了早期现代资本主义以及其衍生出的“自由精神”,这个“自由精神”为之后深刻的政治变革做了重要铺垫。休谟对17世纪宪政危机的解释可以理解为一种对当代党争的激进的驳斥。正因如此,他对英国政府如何演化的历史描述比他同时代的辉格党和保守党的理解更具有革命性。

休谟认识到,英国政治制度的形成很大程度上归功于其殖民地贸易,这个贸易形态是一个现代现象,与古撒克逊人建立的政府框架全然无关。他认为,英国政府在15世纪后期贸易兴起后已经被改变了,也就是说,其封建责任被社会、经济和政治方面更平等的交流替代了。17世纪围绕英国宪法的政治冲突根源于兴起的中产阶层和旧的精英地主阶层之间的矛盾。激发中产阶层的是全新的“自由精神”,而精英地主阶层则一直致力于维持他们的既得利益。休谟表明,英国在1688年革命后建立的混合政府并没有为解决政治冲突提供一个一劳永逸的良方,相反,制造了一个更棘手的问题:怎样在证明政府权力合法性的同时保障议会自由?

休谟政治经济学的独特性在于,他致力于在理论上解决这个问题。对他而言,这不仅仅是一个在经济上如何协调农业和贸易产业利益关系的问题,还涉及如何在更深层次上审视政府的基础。《英国史》的核心观点在于,政府权威是民众自由的保障。17世纪政治哲学的最主要问题是,国家主权为什么神圣不可侵犯,当时的政治思想家,如霍布斯、洛克等,用君权神赋或个体臣民联合的意愿来解释这个问题。休谟把这个问题转化为一个18世纪政治思想史中的重要问题:假定国家主权是现实存在的,怎样定义一个社会长期的利益并如何让主权人(或执政政府)的统治对社会有利?这是休谟政治理论中一个核心的问题,而现存的文献对此并没有详细的阐述。

本书的第二部分包括休谟对外交和财政政策的分析,把他在《MPL散文集》《散文集》与《英国史》中对当代政治的思考联系起来。休谟作为历史学家对18世纪的英国能否维持其自由非常担忧。他对18世纪政治问题的理解与他对17世纪宪政危机的历史解释紧密相连。正是因为他看到英国的宪政平衡建立在一个危险的基础上,所以他认为一个中央集权政府对英国在欧洲权力的竞争中至关重要。他指出,在他的时代加强英国政府权力的一个最大的困难是已经持续了一个多世纪的赤字财政,而这从斯图尔特王朝维持政府财政预算的困难中可见一斑。对他而言,税收管理不仅仅是一个技术问题,因为它直接影响了执政者的权力以及王室对议会的控制。(https://www.daowen.com)

《英国史》的一个目标是强调要在政府权力与公民自由之间保持平衡,因为两者都关系到英国维持海洋贸易强国的地位。他警告政府不能在内政外交方面犯严重的错误,因为这会给英国的贸易和自由造成非常直接的伤害。本书表明,休谟在《英国史》中的重点不仅是大多数休谟学者承认的欧洲大陆背景,更重要的是跨大西洋的历史背景。他关于大西洋世界的观点是围绕着英国于17世纪在美国和西印度群岛殖民地贸易展开的。他认为,这些贸易已经把英国的命运和极具挑战的帝国政治联在一起。这个观点不只关系到英国宪法的本质和英国在欧洲政治中的作用,在英国和美国殖民地的动态联系以及欧洲强权在世界范围的竞争方面也有深远含义。

休谟对17世纪宪政危机的分析中一个具有指导性的主题是英国的两种自由,即民事自由和公共自由,这也是不同的发展途径。他详细阐述了下议院如何运用法律作为蚕食皇权的工具,从而保证了人民的民事自由。但是,这个过程给公共自由带来了越来越多的不确定性,因为公共自由最终取决于一个稳定的政治秩序,以及王室和议会之间规范和清晰的权力分界线。休谟认为,抑制对自由过分的热诚具有深远的政治意义,他看到这种激情导致了王室党和在野党的冲突和分立,给英国政治环境带来了一系列持续存在的问题。

【注释】

[1]此时休谟正在撰写第一卷的《斯图尔特史》,在写完第二卷的《斯图尔特史:从克伦威尔统治时期的共和国到1688年革命》后他改变了这个计划,回过头去写了《都铎史》和《中世纪史》。他从未发表该信中提到的第三卷。

[2]休谟,《书信》,II,p.230。

[3]Karen O'Brien,Narratives of Enlightenment:Cosmopolitan History from Voltaire to Gibbon(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7),pp.56-92.

[4]John Brewer,The Sinews of Power:War,Money and the English State 1688-1783(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88),pp.xiii-xxii.

[5]Duncan Forbes,Hume's Philosophical Politics(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75).

[6]Ibid.,p.264.

[7]例如,Victor G.Wexler,“David Hume's Discovery of a New Science of Historical Thought”,Eighteenth Century Studies 10(1976-7),pp.185-203;Eugene F.Miller,“Hume on Liberty in the Successive English Constitutions”,in N.Capaldi and D.Livingston,eds.,Liberty in Hume's History of England(Springer,1990),pp.53-103。

[8]J.G.A.Pocock,Barbarism and Religion(5 vols.,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1-11),II,pp.163-257;J.G.A.Pocock,The Ancient Constitution and the Feudal Law:A Study of English Historical Thought in the Seventeenth Century(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7).

[9]Hugh Trevor-Roper,History and the Enlightenment(Yale University Press,2010);Nicholas Phillipson,David Hume:The Philosopher as Historian(Penguin,2011);James Moore,“Hume's Political Science and the Classical Republican Tradition”,Canadian Journal of Political Science,1977,10,pp.809-39;Donald W.Livingston,Hume's Philosophy of Common Life(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84);Moritz Baumstark,David Hume:The Making of a Philosophical Historian:A Reconsideration(unpublished D.Phil dissertation,University of Edinburgh,2007);Roger L.Emerson,Essays on David Hume,Medical Men and the Scottish Enlightenment:Industry,Knowledge and Humanity(Routledge,2009).
关于休谟的学术生平,可参考Henry Grey Graham,Scottish Men of Letters in the Eighteenth Century(A.and C.Black,1908),pp.35-59;Carey M.Roberts,“David Hume”,in E.J.Jenkins,ed.,Eighteenth-Century British Historians(Thomson Gale,2007),pp.193-205。

[10]Charles de Secondat,baron de Montesquieu,The Spirit of the Laws(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9),edited by A.M.Cohler,B.C.Miller and H.S.Stone.关于孟德斯鸠对休谟的影响,参见Roger B.Oake,“Montesquieu and Hume”,Modern Language Quarterly,1941,2,pp.25-41;Hugh Trevor-Roper,History and the Enlightenment,pp.4-6;J.G.A.Pocock,Barbarism and Religion,II,pp.258-61。

[11]William Hunt,“David Hume:Influences on his Historical Work”,in A.W.Ward and A.R.Waller,eds.,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English Literature(18 vols.,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07-21),X,p.282.

[12]Voltaire,Essai sur l'Histoire Générale,et sur les Moeurs et l'Esprit des Nations,depuis Charlemagne jusqu'ànos jours,printed by F.M.Arouet de Voltaire,Geneva,1761-3;William Robertson,The History of Scotland during the Reigns of Queen Mary and of King James VI till his Accession to the Crown of England(2 vols.,Printed by James Williams,Dublin,1778),I,pp.15-17.关于另外一个对休谟在此方面的影响的来源,参考John P.Wright,“Butler and Hume on Habit and Moral Character”,in M.A.Stewart and J.P.Wright,eds.,Hume and Hume's Connexions(Pennsylvania State University Press,1995),pp.105-18。关于休谟的苏格兰学术背景,可参考Gladys Bryson,Man and Society:The Scottish Inquiry of the Eighteenth Century(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45),pp.78-113;Frank E.Manuel,“Edward Gibbon:Historien-Philosophe”,Daedalus,1976,105,pp.231-45;Paul Cartledge,“The Enlightened Historiography of Edward Gibbon,Esq.:A Bicentennial Celebration”,The Maynooth Review,1977,3,pp.67-93;Roger L.Emerson,Essays on David Hume,Medical Men and the Scottish Enlightenment,pp.119-20;Hugh Trevor-Roper,History and the Enlightenment,pp.4-16;James Harris,Hume's Intellectual Development:an Overview(University of Edinburgh Institute for Advanced Studies in the Humanities,2011),pp.19-23。

[13]休谟于1759年给威廉·罗伯特森(William Robertson)的信,参见休谟,《书信》,I,p.316。Giovanna Ceserani,“Modern Histories of Ancient Greece:Genealogies,Contexts,and Eighteenth Century Narrative Historiography”,in A.Lianeri,ed.,The Western Time of Ancient History:Historiographical Encounters with the Greek and Roman Pasts(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11),pp.138-55.

[14]引自James Westfall Thompson,A History of Historical Writing:The Eighteenth and Nineteenth Centuries(2 vols.,Macmillan,1942),II,pp.71,80。关于威廉·罗伯特森的史学方法,参考D.J.Womersley,“The Historical Writings of William Robertson”,Journal of the History of Ideas,1986,47,pp.497-506。

[15]关于休谟在此方面的哲学思考有非常多的文献,可参考J.B.Black,The Art of History:A Study of Four Great Historians of the Eighteenth Century(Methuen&Co.,1965),pp.1-28;Daniele Francesconi,“William Robertson on Historical and Unintended Consequences”,Cromohs-Cyber Review of Modern Historiography,1999,4,pp.1-18;John P.Wright,“Ideas of Habit and Custom in Early Modern Philosophy”,Journal of the British Society for Phenomenology,2011,42,pp.24-7。

[16]Ernest Campbell Mossner,The Life of David Hume,2nd edn(Clarendon Press,1980),p.302;Richard Hurd,Moral and Political Dialogues:Being the Substance of Several Conversations between Divers Eminent Persons of the Past and Present Age,Digested by the Parties Themselves,and Now first Published from the Original Mss with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Notes by the Editor,London,1759,p.304.

[17]波科克的研究揭示了休谟借鉴了很多17世纪英国封建史学家们的观点,尤其是亨利·斯佩尔曼(Henry Spelman)、约翰·塞尔登(John Selden)和罗伯特·布莱迪(Robert Brady)。参考J.G.A.Pocock,The Ancient Constitution and the Feudal Law:A Study of English Historical Thought in the Seventeenth Century(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7);J.G.A.Pocock,Barbarism and Religion(5 vols.,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1-11),II,pp.163-257。

[18]Herbert Butterfield,The Whig Interpretation of History(W.W.Norton&Company,1965).

[19]Istvan Hont,Jealousy of Trade:International Competition and the Nation-State in Historical Perspectiv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10),pp.325-53;Istvan Hont,“Commercial Society and Political Theory in the Eighteenth Century:The Problem of Authority in David Hume and Adam Smith”,in W.Melching and W.Velema,eds.,Main Trends in Cultural History:Ten Essays(Rodopi,1994),pp.54-94.

[20]休谟,《英国史》,V,p.557。

[21]关于休谟的人性论有很多的文献资料,尤其是他关于“自我”和意识的讨论。可参考John P.Wright,Sceptical Realism of David Hume(Manchester University Press,1983),pp.187-233;Annette Baier,A Progress of Sentiments:Reflections on Hume's Treatis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1),pp.129-51;Ian Ross,“Philosophy and Fiction:The Challenge of David Hume”,in W.B.Todd,ed.,Hume and the Enlightenment:Essays presented to Ernest Campbell Mossner(Thoemmes Antiquarian Books,1990),pp.6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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