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临床表现
癫痫发作形式多样,但均具有短暂性、刻板性、间歇性、反复发作的特征。
(一)部分性发作
1.单纯部分性发作不伴意识障碍,以发作性一侧肢体、局部肌肉感觉障碍或节律性抽搐为特征,或表现为简单的五官幻觉。如果抽搐自一处开始后,按大脑皮层运动区的分布顺序扩延,如自一侧拇指沿手指、腕部、肘部、肩部扩展,称为Jackson癫痫。
2.复杂部分性发作伴有意识障碍,以精神症状及自动症为特征。患者可有吸吮、咀嚼、舔唇、流涎、摸索等无意识的动作,或机械地继续其发作前正在进行的活动,如行走、奔跑或进餐等。有时有精神运动性兴奋,如无理吵闹、唱歌、脱衣裸体等。
(二)全面性发作(https://www.daowen.com)
1.强直-阵挛发作最常见,以全身抽搐和意识丧失为特征。发作前可先有瞬间疲乏、麻木、恐惧等感觉或出现无意识动作等先兆,其发作经过可分三期:①强直期,突发意识丧失,尖叫一声跌倒在地,全身骨骼肌持续收缩,头部后仰,上眼睑抬起,眼球上翻,上肢屈肘,下肢伸直,牙关紧闭,呼吸暂停,口唇青紫,瞳孔散大及对光反射消失。常持续10~20s转入阵挛期。②阵挛期,不同肌群强直和松弛交替出现,由肢端延及全身。阵挛频率逐渐减慢,松弛期逐渐延长,此期持续0.5~1min。最后一次强直痉挛后抽搐停止,进入惊厥后期。③惊厥后期,进入昏睡状态,有大小便失禁。约10min至3~4h后意识逐渐恢复。醒后觉头痛、疲乏,对抽搐过程不能回忆。
2.失神发作意识短暂丧失,持续约3~15s,无先兆和局部症状,发作和停止均突然,每日发作数次至数百次不等,患者可停止当时的活动,呼之不应,两眼瞪视不动,手中持物可坠落,事后立即清醒,继续原先之活动,对发作无记忆。
(三)癫痫持续状态
多由于突然停用抗癫痫药或因饮酒、合并感染致癫痫发作短期内频繁发生,发作间歇期仍处于昏迷状态。常伴有高热、脱水和酸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