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物在环境中的变迁

二、污染物在环境中的变迁

污染物在环境中的变迁包括迁移作用、自净作用、转化作用、生物富集作用等现象。

(一)环境迁移作用

环境迁移作用指污染物在环境中所发生的空间位移及其所引起的富集、分散或消失的过程。如空气中的污染物可经降水而进入土壤或河流,土壤中的污染物可以通过地面水冲刷进入河流和渗入地下水中,也可被植物根系吸收并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内等。

(二)环境自净作用

少量的污染物一时性进入环境,通过物理、化学、生物因素作用达到自然净化,使生态系统保持平衡,环境的这种功能称为自净作用。其中物理作用是指通过扩散、稀释、蒸发、沉降、吸附等作用使污染物浓度下降;通过中和、氧化与还原、分解和其他化学反应使有机物无机化,从而降低毒性;生物作用是指环境中的细菌、真菌、藻类、水草、原生动物等通过新陈代谢作用分解环境中的污染物,使其数量减少,直至消失的作用。(https://www.daowen.com)

(三)生物转化作用

污染物进入生物体内后在相应酶系统催化作用下的代谢变化过程称为生物转化作用。经生物转化作用可使大部分有机物质毒性降低,但也有一些化学物质经生物转化成为新的有毒物质,如污染水体的汞可沉积在淤泥中,经微生物酶催化被甲基化,形成毒性更强的有机汞。

(四)生物富集作用

污染物进入生物体内,通过食物链逐级转移,使生物体内浓度逐级提高的作用,称为生物富集作用。通过生物富集作用,微量有毒物质使高营养级的生物受到危害,最终危害人类的健康。如湖水中DDT浓度为0.00005mg/L,通过湖水中的藻类→鱼类→水鸟这一食物链的三级传递,水鸟体内的DDT含量可达77.5mg/L,为水中含量的155万倍,如果人捕食这种鱼或水鸟就可摄入大量的有机氯,从而对机体产生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