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在党的领导下进一步完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的主要历史任务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10]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发挥着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完善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
截至2022年4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新制定法律68件,修改法律234件,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决议99件,作出法律解释9件;全国人大常委会共听取审议有关监督工作的情况的报告150多件,检查50多部法律的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询问25次,专题调研45项。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全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更好地发挥各项职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在基本政治制度建设方面,党中央高度重视统战工作,于2020年12月发布的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强调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政党制度,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与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和其他方面的协商。党中央高举民族团结旗帜,切实加强民族地区经济建设,落实对口支援机制,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引导各族人民加强对祖国的认同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党中央大力支持人民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充分动员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基层事务,增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层共治理念,切实落实和保障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使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充满活力,为新时代政治建设注入生机。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源于坚持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的领导不仅从全局高度为政治建设指明方向,明确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要能够更切实地代表人民利益,更充分地反映人民需求和呼声,做好顶层设计、完善制度体系;而且从执行层面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方针政策,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根据人民群众的实践成果和发展要求完善政治制度,进一步提高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