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护理发展简史
精神科护理是随着精神医学和护理学的发展及人类文明的进步逐渐形成并完善的。由于精神疾病的特殊性,人们对它的认识不像对待一般疾病那样容易被接受,致使精神科护理经历了漫长而艰难的历程。
中世纪以前,由于人们对精神疾病的解释没有摆脱迷信和超自然的观念,故对精神病患者的处理是用非人道主义的态度和方式,负责患者的管理人员几乎与监狱的看守相似,根本没有经过训练,更谈不上对精神病患者的护理。
文艺复兴时期,韦耶((Johan Weyer,1515—1588年)致力于人类行为的探讨,他认为那些所谓的“着魔中邪”者实际上是患了精神疾病的患者,应由医生给予治疗,而不应由教士们肆意破坏他们。因此,他被认为是最早的精神医师。
18世纪后期,法国医生菲力普·比奈尔(Phillippe Pinel,1745—1826年)作为第一位精神病院院长,他主张用人道主义的态度对待精神病患者,反对以酷刑折磨和惩罚精神病患者的传统观点,包括放血、殴打和不分青红皂白地用药等手段,他把“猛然入水”休克法称为“比患者的疯狂更为严重的医学疯狂”。他提出要清除禁制,砸碎锁链,此为精神医学的第一次革命,从而开创了精神科护理的先河。
19世纪的Bethlem医院中,除了对精神病患者采取约束看护外,至少存在某些人道的护患治疗关系。James Norris当时被描述为该医院中最具有暴力倾向的患者,被约束在一个铁笼子里长达9年,但在这9年的住院过程中,Norris仍能读书、看报、与宠物玩逗。另一个病例是James Tilly Mathews,他当时有夸大妄想,认为他是这个世界的皇帝。但Mathews具有非凡的绘画天赋,他经常坐在烛光边绘画到半夜。
1860年,护理学创始人南丁格尔(Florence Nightingale,1820—1910年)在英国开办了第一所护士学校,致力于发展一般性的护理,同时她强调在发展一般性护理的同时,也应重视心理护理,但由于当时的资金紧缺和精神科护理人员水平低等原因,她未能将精神科护理向前推进一步。
精神科护理作为一种职业是在19世纪后期才开始出现的。1873年,美国的琳达·理查兹(Linda Richards)女士从波士顿New England Hospital毕业,从此,精神科护理的角色开始建立。她提出了对精神病患者的服务项目,发展出改善精神科护理的计划,首次提出评估患者时应注重身体和精神(心理)两方面内容,主张对精神病患者的照顾质量应与一般躯体疾病患者的照顾质量相同,从而奠定了精神科护理的基础模式,因此她被称为英国精神科护理的先驱。1882年,在美国马萨诸塞州的马克林医院,创立了第一所精神科护士学校,学制两年,但学习内容很少涉及有关精神科护理的技能,而主要是对患者的躯体和生活方面的管理。直到19世纪末期,精神科护士的角色有了明显的变化,他们经过专门的精神科护理培训,强调在护理精神病患者时要有爱心和耐心。
19世纪末20世纪初,出现了大批精神病学专家,如德国的克雷丕林(Emil Kraepelin,1856—1926年),分析了大量的临床病例,率先提出,重症精神疾病的根源是大脑的生物病理的改变,并将精神疾病进行分类,对精神病的病因、诊断、治疗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因此,克雷丕林被称为现代精神病学之父。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1856—1939年)利用梦的解析和自由联想治疗精神病患者,他通过精心设计与患者之间的对话,使患者回顾过去的经历,将一些过去的症结讲出来,体现了精神病学治疗中医患之间的治疗关系,从而创立了精神心理分析学派,首次从心理学的角度探讨精神障碍的病因,提倡“心因性病因论”,发动了精神医学的第二次革命。
20世纪30年代,随着多种精神医学躯体疗法的出现,如胰岛素休克治疗(1935年)、精神外科治疗(1936年)、电抽搐治疗(1937年)等,精神科护理在治疗中成为更有意义的角色,需要更有经验的精神科护理人员照顾精神病患者。应用上述治疗方法,能有效地控制患者的行为,有助于患者进一步接受心理治疗。(https://www.daowen.com)
1947年,维斯(Weiss)在《美国护理杂志》上发表了一篇文章,向社会呼吁:缺乏精神科护士,并描述了精神科护士与普通护士的区别。强调应改进对待精神病患者的态度,注意患者每时每刻的变化,要表现出接纳、尊重、理解患者,把患者看作是带有问题的个体,设法调动患者的兴趣,使之参与到社会现实中去。
1952年,佩普勒(Hildegard Peplau,1909—1999年)在前人的基础上,经过大量的临床实践,形成了精神科护理人际关系理论,首次在精神科护理史上,将精神科护理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她认为,护理就是护士与患者互相作用的过程。护理是有意义的、治疗性的人际关系,护理就是进一步完善患者的人格。佩普勒首次将精神科护理人际关系理论写进精神科护理的教科书中。
1953年,美国全国护理联盟(The National League for Nursing)提出按照收集资料、判断患者、采取行动和评价的步骤护理精神病患者,这一过程是按照护理程序进行的。
1953年,英国医生仲斯(Maxwell Jones)撰写了《治疗性社区》一书,书中鼓励患者利用社会环境,积极参与自我照顾。1964年,美国通过了《社区心理卫生中心法案》。半个世纪以来,美国每年精神病患者住院数量明显减少,在社区精神卫生运动的推动下,精神科护理不仅局限在医院,而且逐渐走向社区和家庭,越来越多的社区心理治疗中心、家庭跟踪护理、各种形式的心理咨询诊所及日间护理等项目的出现,为精神病患者提供了多种医治场所,从而带来了精神医学的第三次革命,其工作范围也由单纯的对传统精神病患者的治疗和护理,发展到对精神障碍的预防保健和康复。
1954年,俄罗斯医生普金撰写的《精神病护理》一书,详细阐述了对精神病患者的护理。强调关心、尊重、爱护患者,恢复患者的权利,废除约束,改善生活,组织管理患者开展文娱活动和劳动治疗等,从此,使精神科护理更加规范,步入新的历程。
20世纪50年代后,随着精神药物的发现,人们开始研究药物、神经递质和脑中各种受体之间的关系,使精神疾病能够以科学及客观的方法诊断和治疗。随着越来越多的神经医学和精神药物学的研究,人们趋向于用生物学的理论来解释精神病的现象。现代护士需要了解神经科学,从生物、精神药物等方面去了解和解释精神病患者。有学者指出,精神药物的发展,趋向于从微生物学和自然科学角度研究精神病。所以,生物精神医学的发展被称为精神医学的第四次革命。
我国中医学对精神医学的认识非常深刻,认为人的精神疾病与心、肝、脑等脏器有关。心藏神,主神志;肝主疏泄,与情志调节有关;脑主神明。远在殷代甲骨文中,就有关于“心疾”“首疾”的记载。战国时代的医典《黄帝内经》中就有关于“精、气、神”的论述,并且论述了“五脏”与“五志”的关系,即怒伤肝,喜伤心,思伤脾,忧伤肺,恐伤肾。《黄帝内经》还系统地论述了“七情”致病的特点。东汉末年著名学张仲景著的《伤寒杂病论》是我国现存最早的临床外感杂病专著,将精神疾病归类为“狂、躁、谵妄、癫、痫”等名称,并对上述病症的病因病机和临床表现做了具体论述。明代李时珍认为脑为“元神之府”,这与现代医学脑主思维、意识活动的观点相当接近。虽然中医对精神医学的认识非常早,但精神医学始终没能独立出来形成专科。
尽管我国精神科护理事业起步较晚,但由于国家各级政府非常重视精神科护理队伍的建设和有关管理制度的制定,精神科护理事业得到了迅速发展。1990年,中华护理协会成立了全国精神科护理事业委员会。30年来,为了适应不断发展的社会需求,精神科护士可通过多种教育途径提高学历层次和业务水平。由于与国外护理教育的交流增加,大大加快了我国精神科护理教学、实践及科研的步伐,出现了大批有价值的精神科护理的书籍、论文和科研成果。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类对身心健康的需求,我国精神科护理事业一定有美好的发展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