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心理因素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二、心理因素

(一)应激

任何个体都会不可避免地遇到各种各样的生活事件,这些生活事件常是导致个体产生应激反应的应激源,如亲人死亡、失业、离异、人际关系紧张等;其他社会生活中的共同问题,如地震、洪水、战争及个人的某种特殊遭遇等则是应激源的另一重要来源。在应激初期机体表现出适应性,但在长期应激状态下适应性机制最终停止,机体不能满足应激的需要,免疫力和抵抗力迅速下降,会引发各种疾病,如神经症、心身疾病等。生活事件能否引起精神障碍,除了与事件本身有关外,更重要的是与个人的心理状态有关。(https://www.daowen.com)

(二)人格特征

人格可定义为个体在日常生活中所表现出来的总的情绪和行为特征,此特征相对稳定并可预测。不同性格特征的个体易患不同的精神疾病,如具有强迫性格的人易患强迫症,他们做事求全完美,犹豫不决,事后反复检查,穷思竭虑,对自己过于克制,易紧张焦虑。有些人的性格自幼偏离正常,适应不良,称为人格障碍,具有分裂性人格障碍者则患精神分裂症的可能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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