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绝不容忽视的细节问题
2021年2月22日·星期一
今天讲一下新闻采写中的一个细节问题。
大家都知道,新闻与文学创作不同,与纪实性写作也不同。后者是创作,是可以有虚构成分的,包括合理想象。而新闻就是新闻,必须是实打实的,来不得半点虚假和臆造。(https://www.daowen.com)
近年来在一些报道中,经常看到会有这样的表述,比如李女士、张大爷、刘先生之类的,甚至还有名有姓,但你从文中很难去查验核实真假。这种情形不是绝对不可以,在涉及隐私和安全保密的情况下是允许采用化名或代称的,但总体上必须做到真实、准确,且可查核。这是新闻写作和新闻伦理上的基本要求和重要原则。
在读到今日11版刊发的《云端好戏连台 新春欢乐“不打折”》时,一方面觉得此文梳理概括到位、写作轻松自如,另一方面又对文中有名有姓的人物表述感到不甚放心。开头即出场的“李子豪”,文内陆续出现的“孙慧子”“李蕾”“朱延锋”等,这几个人都难以核实。对我们的记者当然应该信任,相信一定是深入采访才成稿的,相信编审也一定是核实把关了的。但既然采访了这几个人,为什么不把他们的单位、身份之类的信息在稿中充分体现出来呢?
这个问题看似不大,但绝不能等闲视之。它既是新闻入门之必须,也涉及新闻报道工作的根基,更与新闻职业伦理密不可分。对此,我们每一位新闻人都不应轻忽大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