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要求

二、基本要求

(1)制定并实施可行的健康保健相关感染监测与报告管理规定,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监测的类型、指标、方法以及监测结果的反馈等;明确监测责任主体、参与主体及其各自职责;强化临床一线医务人员履行健康保健相关感染监测与报告义务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

(2)为开展健康保健相关感染监测提供物资、人员和经费等方面的保障;积极稳妥地推动信息化监测工作,并将健康保健相关感染的监测质量、结果评价及数据利用等纳入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考核体系。

(3)加强对健康保健相关感染监测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管,并进行持续质量改进及效果评价。

(4)完善健康保健相关感染监测多主体协调联动机制和信息共享反馈机制,确保监测工作顺利开展,监测结果能够有效应用于医疗质量安全持续改进的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