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血传播的预防与控制

一、经血传播的预防与控制

(1)注射应一人一针,采集应一人一针一巾一条止血带,一用一灭菌。

(2)患者用过的棉签、棉球要集中回收在医疗废物袋中。用前应仔细检查装标本的试管、容器,防止破损渗漏和溢出。

(3)所有患者进行侵入性操作前,应检查血清学HBs Ag、丙肝抗体。

(4)对肝炎患者提倡使用一次性使用医疗、卫生用品。用后医疗废物集中处理。

(5)口腔科耐热的器械一律采用高水平消毒、干燥后高压蒸汽或干热灭菌。不耐热的物品采用2%戊二醛浸泡灭菌或环氧乙烷灭菌。

(6)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标本,作为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医院的病理标本、人体组织、器官、输血器(袋)等应装入医疗废物袋,封口后(必要时双袋法包装)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集中处理。

(7)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使用由国家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注册的医疗机构负责采、供血(包括血制品)。

(8)提倡自身用血、科学用血,严格掌握输血(血制品)适应证。对需输血治疗的乙肝易感者(指HBs Ag、抗-HBs、抗-HBc均为阴性者),要给予乙肝疫苗预防注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