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撤销专科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三、撤销专科

1962年5月,教育部决定在1961年教育事业初步调整的基础上,大幅度裁并高等学校,特别是专科学校。1962年8月20日,第三机械工业部对部属专科学校作出了调整决定。决定指出:各专科学校摘掉专科“帽子”,恢复中专建制,并从1962年开始停止招收专科学生,集中力量办好中等专业学校。并规定:第一,招收初中毕业生的原五年一贯制专科班,一、二年级从1962年秋季新学年开始,一律改为中专,实行四年制。高年级学生仍按原计划,继续培养到毕业。第二,招收高中毕业生入学的三年制专科班,不再调整,按原计划培养到毕业。第三,设有三年制专科的学校,应在专科班毕业以后撤销“专科”名称。(https://www.daowen.com)

根据这一精神,学校决定,1960年9月入校的五年一贯制的专科二年级两个班学生共73人,从新学期开始改为中专四年制,1963至1964学年执行中专四年制教育计划,于1964年8月毕业;1961年9月入校的三年制专科9个班学生共计330人,按原计划培养。1963年6月22日,第三机械工业部给学校补发专科学校印鉴,用于与专科班有关的工作及对外联系,用至专科班学生全部毕业为止。1963年6月27日,学校发布《关于统一使用我校校名的通知》,自即日起校名定为“南昌航空工业学校”。最终,这批三年制专科9个班学生有210人于1964年8月毕业,82人于1965年2月毕业。南昌航空工业专科学校的名称于1965年8月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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