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党与民主评议党员
1.开展整顿党的组织(简称整党)工作
根据1983年《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的精神和中共江西省委的部署,学院被列为第一批整党单位。在省委整党工作指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学院于1984年3月至1985年5月进行了整党工作。
1984年2月28日成立院整党办公室,办公室由纪委、党办、宣传部、组织部负责人组成,具体抓整党日常工作。3月23日党委又根据省委指示成立了院整党工作领导班子,由党委书记王景茂负责。整党分四个阶段进行,即学习文件阶段(1984年3月5日至7月4日)、对照检查阶段(1984年7月5日至12月15日)、整改阶段(1984年12月16日至1985年3月23日)、组织处理和党员登记阶段(1985年3月25日至5月31日)。
通过整党工作,全院正式党员511名中除1名因患有精神疾病未参加整党外,其余都予以登记。
对学院的整党工作,省委整党工作指导小组认为基本上达到了中共中央整党决定的要求,1985年8月18日,正式批复同意学院结束整党工作。
整党工作的主要收获:
一是进一步实现了党员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通过整党工作,广大党员提高了对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性的认识。党员在思想上进一步明确只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又红又专、知识分子与工人农民相结合、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相结合的教育方针,才能办好学院,多出人才,出好人才。(https://www.daowen.com)
二是端正党风取得成效。对群众意见较大的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多占住房及子女转学和工作安排中搞特殊化问题,组织了调查核实与处理。在此基础上,学院制定了党委成员和院级领导在子女安排上必须遵守的纪律及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的规定等。
三是开展了核查“三种人”工作,搞清了党员的基本表现。
四是促进了改革。在整党工作中,学院把改革作为整改的一项重要内容,在管理改革和业务改革方面做了一些工作,迈出了新的步伐。党委提出1990年以前学院的任务和目标是:肃清“左”的影响,立志进行改革,适应“三个面向”,把学院建成一个在全国一般院校中结构比较合理、水平比较先进的工科院校。
2.民主评议党员
根据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精神,学院从1988年10月至12月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党委书记李长喜在全院党员大会上进行了动员。这次民主评议党员的目的是以党的十三大精神为指针,对广大党员进行一次深入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进一步纯洁党组织。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是按照上级的要求和部署,采取党员自评与互评相结合、组织评议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党内评议与党外评议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和方法进行的。
3.党员重新登记
1989年,按照中发[1989]10号和赣发[1989]20号文件精神,1990年1月至4月,学院在全体党员中进行了重新登记工作,明确9种人不予登记。全院除1名正式党员缓期登记、1名预备党员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外,其他党员全部予以重新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