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章程的制订与修订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三、大学章程的制订与修订

大学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学校是全国高校中较早酝酿大学章程研究起草工作的,也是江西省第二批通过章程核准的高校。学校党委高度重视章程建设,2013年学校党代会提出“加强大学章程建设,凝练学校特色,推动学校形成以章程为核心的依法治理机制”。2013年《校长工作报告》指出“启动学校章程修订工作,探索建立适应校情的内部治理结构,逐步构建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制度体系”。2014年《校长工作报告》进一步明确“年内要完成学校章程修订工作,努力形成体现改革创新精神、反映学校办学传统特色的章程文本,促进学校内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经学校务虚会、教代会、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校长办公会和党委会等会议多次审议讨论,2014年11月24日形成《南昌航空大学章程(送审稿)》。经江西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第2次会议评议,并报江西省人民政府同意,2014年12月31日江西省教育厅核准《南昌航空大学章程》。

2015年3月13日,《江西省教育体制改革简报》〔2015〕第3期,专题报道了《按照“四个到位”扎实推进章程建设——南昌航空大学推进章程建设主要做法》,并配发编者按:南昌航空大学作为全省第二批通过章程核准的高校,在推进章程建设工作中体现“四个到位”做法,值得各高等院校参考借鉴。(https://www.daowen.com)

2018年,学校根据党和国家对高等教育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以及发展内外部环境的重要变化,对《南昌航空大学章程(2014年版)》进行修订,并报省教育厅指导并经2018年第11次厅长办公会议核准,由学校颁布并实施。

根据《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1号)、教育部《关于启动新一轮高等学校章程修订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2021年12月8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南昌航空大学章程〉修订工作方案》,正式启动新一轮《南昌航空大学章程》修订工作。2022年3月,形成《南昌航空大学章程(征求意见稿)》,并发送全体校领导、各单位(部门)、离退休人员、广大校友征求意见。共收到意见建议近20条,4月20日进行再次修改。6月24日,学校第四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南昌航空大学章程(审议稿)》。7月12日,学校第三届党委第八十六次常委会审定通过,形成《南昌航空大学章程(修正案)》。《南昌航空大学章程(修正案)》主要包括总则、教职工义务、治理结构、学院党委(党总支)的职责等相关内容。7月13日,学校将《南昌航空大学章程(修正案)》提交省教育厅指定的专家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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