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事放射相关
工作人员的辐射防护
放射科、核医学科、介入科、放疗科等密切接触射线的科室,因长期工作环境原因,这些医生、技术及护士等所接受的辐射要较一般人群的多,故在这些人群中,应该加强辐射防护意识及措施,避免因过度辐射暴露而致不良事件的发生。ICRP60号建议书中将职业暴露的剂量限值定为平均每年20mSv,每5年不得超过100mSv,且单年剂量最大值不得超过50mSv[36]。目前尚未有文献报道从事放射医疗相关的工作人员其甲状腺癌发病率与其辐射暴露时间长有关。但过多的辐射可能会对人体造成一定的伤害,故医疗工作人员不能懈怠,反而应该更加重视自我的辐射防护,注意相关的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