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 地形地势测量要求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3.2.1 地形地势测量要求

(1)对洪涝区村落居民户住房位置及基础高程进行测量,测量范围为集中村落地形、地势,历史最高洪水位(或可能淹没水位)以下的居民住房高程。

(2)既受洪涝又受外洪影响的村落地形、地势测量,可与河(渠)段内各组纵横断面河底高程测量同步进行,应采用同一坐标系统和高程系。(https://www.daowen.com)

(3)村落范围内,应至少测量一个最低点和一个最高点,每座住房测量一个代表坐标点(平面坐标和基础高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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