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建议
更新于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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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建议
(1)本次针对盘锦市盘山县126个、大洼区141个村落进行了测量、调查和评价,还有一些小流域(渠网)及村落没有进行评价,而这些村落也可能受到内涝及外洪灾害的威胁,因此在后续工作中应对这些沿河村落进行调查评价。
(2)本次评价盘山县、大洼区设计洪水计算主要是采用工程设计成果直接应用法,根据收集到的中小河流防洪工程设计资料,采用实测水面线反推法确定各控制断面设计洪水成果。(https://www.daowen.com)
按照《辽宁省中小河流(无资料地区)设计暴雨洪水计算方法》和水力学公式进行相关水文要素的计算,对于设计暴雨、河道比降及糙率等参数的选择方面计算可能有一定误差,加之盘锦市农村建设日新月异,排水能力不断增强,所确定的临界雨量(水位)预警指标更需要实际资料验证。建议应建立实验基地,更好地研究其暴雨洪水特性,为今后低洼易涝区域的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提供科学依据。
(3)随着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平台的建立以及“乡村级群测群防”体系的建设,分析评价成果对本区域强降水防治的支撑作用更加突出。本次评价的雨量预警指标仅为流域(区域)饱气带处于饱和(Im)状态下,今后应根据使用情况和新技术、新方法的出现,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级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防治预案中的临界值、预警指标、受灾对象、受灾人口、逃离路线等都需要做必要的修订,相应的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防治预警平台里的相关信息也要重新更新,使评价结果得以更好地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