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1 国家新型研发机构支持措施尚未形成国家体系

6.1.1 国家新型研发机构支持措施尚未形成国家体系

目前,我国对市场化新型研发机构实施政府支持和引导的政策措施还尚未形成体系,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河北新型研发机构的发展。一方面,当前我国对新型研发组织尚未出台普遍性系统性的支持政策。国内若干省市出台了不少鼓励性政策,但大多属于短期性和区域性政策,在国家层面上,缺乏以不同方式开展科研活动、建立各种类型研发机构的相关支持政策,如税收优惠、职称评定、国家项目申请、人才引进等政策。政策的普适性与可持续性存在不确定性。由于受到我国研发投入旧模式的束缚,中小企业难有耐心长期培育和开发创新产品,具有良好技术和理论知识的科技人员得不到持续的支持,没有足够的创新动力。政府研发投资大多集中在类似于航天技术等领域,一般性民用领域研发投入持久性较差。从某种程度上判断,企业、科研机构和政府通常难以形成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有机体,创新链往往难以转化为产业链。另一方面,新型研发机构难以享受国家相关税收优惠及其他相关政策,且在引进人才的医保、社保、住房、子女上学、职称评定、项目申报等方面,也由于与政策衔接不畅而难以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