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2 江苏省新型研发机构政策启示

7.2.2 江苏省新型研发机构政策启示

7.2.2.1 政府支持力度大

江苏省也属于经济发达地区,省政府和南京、苏州等市级政府财力比较雄厚,因此对新型研发机构支持力度较大。例如,江苏省政府针对新型研发机构上年度非财政经费支持的研发经费支出额度给予不超过20%的奖励(单个机构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知名科学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团队、国际著名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国家重点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在苏发起设立专业性、公益性、开放性的新型研发机构,最高可给予1亿元的财政支持。在资金、人才、税收、土地等方面优惠政策支持下,江苏省新型研发机构得到长足发展,在科技、经济、社会领域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7.2.2.2 注重发挥绩效评估机制的引导作用

在江苏省整个新型研发机构政策体系中,绩效评估机制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缜密的设计和论证,建立起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估主体结构、指标体系、信息收集和反馈机制、与绩效评估结果相关联的激励机制等。每年由政府选聘的独立评估主体执行绩效评估,根据新型研发机构上报数据,对照指标体系确定评估结果。政府根据绩效评估结果确定不同的激励方案。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估机制配合有效的激励机制,对新型研发机构起到了有力的引导作用。

7.2.2.3中心城市参与积极性高

在江苏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和发展过程中,不仅省级党政机关出台了相关政策,南京、苏州等中心城市也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构成了比较完整的政策体系。在南京、苏州等中心城市的积极参与下,江苏省新型研发机构得以不断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