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保护区自然资源及社会经济概况

第1章 保护区自然资源及社会经济概况

宁夏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简称哈巴湖保护区),地处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盐池县中北部。2006年,经国家批准,保护区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根据国家标准《自然保护区类型及级别划分原则》(GB/T 14529—93),哈巴湖保护区属“自然生态系统类别”中的“荒漠生态系统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以“荒漠草原—湿地生态系统、珍稀濒危动植物和毛乌素沙地丰富的地下水”为主要保护对象,是集资源保护、科研监测、沙漠旅游、科普教育于一体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根据《宁夏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16—2025)》,保护区具体保护对象为:①荒漠草原—湿地典型的自然生态系统(图1-1);②黄土高原向鄂尔多斯台地、干草原向荒漠草原、半干旱区向干旱区、农区向牧区过渡的四大交错带及其自然生态综合体;③灌丛、灌草丛、草原、荒漠、草甸、湿地等典型的自然景观;④生物多样性以及珍稀动植物资源;⑤毛乌素沙地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和丰富的地下水。

图1-1 南海子荒漠草原—湿地生态系统景观

哈巴湖保护区经过多年发展,自然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成效显著。保护区的荒漠草原—湿地生态系统、野生动植物资源受到严格保护,使得其荒漠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得以持续发挥,为改善保护区及周边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保障区域内生态、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