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是有规律的

(四)运动是有规律的

1.什么是规律

所谓规律,就是事物运动过程中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规律是客观的,是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不管人们是否认识到、承认不承认,它都客观地存在着,并以一定的方式起作用。人们不能任意地创造或消灭规律,也不能任意地改变规律,人们只能去认识规律、利用规律。

竞技体育运动员通过刻苦训练才能接近或登上“金字塔”的顶端,而无数的攀登者耗费了全部的青春,只能充当垫脚石。竞技体育对大多数人来说如此“残酷”,却能够从古代体育形式一直延续到今天,而且依然生机勃勃、魅力无穷,其中的缘由就是在生活舒适的和平环境中,体育依然透射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竞争本质,这不仅是大自然的规律,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动物如此,人类也不例外,竞争也是人类的天性,人在生存的过程中,不仅与自然进行竞争,同时,人与人之间,民族与民族之间,国家与同家之间也都无时无刻不存在着各种目的的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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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早参赛是揠苗助长

十运会体操比赛竞赛规程规定:女运动员的参赛出生年月必须在1991年12月31日之前,团体比赛,允许最多两名199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运动员参加。此规定是为了限制年轻运动员过早参加比赛,以防影响日后的运动生涯。女子体操运动员不仅个头小,与之成比例的年龄似乎也越来越小了。尽管报名参赛规程有了年龄规定,但是几乎所有的队都紧扣规定的最小底线。

前国家体操女队主教练陆善真对于这样的现象表示出了明显的担忧:“我们体操运动员普遍个子小,看起来12、13岁的,实际上都是17、18岁的老队员了,体操的黄金年龄应该是在15—17岁,而我们这次参赛的队员年龄都有些偏小,实际上地方队就是为了赶比赛,又是青黄不接,所以把年轻选手拉上来参加这次的比赛。这种现象挺让人担忧的,必须要建立一支长期的队伍,年轻选手需要时间打基础,在这个时候拉出来参加比赛,对选手今后的比赛会有很大的影响。应该说,不断参加比赛是件好事,但有个前提,她们应该参加符合她们自己年龄段的比赛,实际上,各省市队要的就是政绩,让过小的队员参赛,无异于是揠苗助长。”

——http://sports.sohu.com/20051011/n227168069.shtml

怎样才能使禾苗长得又好又快呢?这就必须掌握禾苗生长的条件与规律。只有满足相应的条件并尊重其生长规律,才能促进禾苗的茁壮成长。《礼记》说:“天地之大,寒暑不时则疾,风雨不节则饥,教者,民之寒暑也,教不时,则伤世。”体育教育,如果“不时”,没有按时辰来,没有按节气来,也没有按人的生长发育规律和要求来,结果就会伤了孩子的身体。体育运动规律是大千世界规律中的一类,过早参赛违背了青少年的成长规律和训练规律,反而带来坏处。

2.必须遵循规律,而不能违背规律

所谓“训练规律”是指运动训练内部诸因素的本质联系和发展的必然趋势,是运动训练所表现出来的各种现象中相对统一、相对静止和相对稳定的部分,它支配着运动训练过程的发生和发展。比如运动员获取体育知识和提高运动能力,都有一个渐进式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的过程,随着体育知识的不断积累和增多,更伴随着各种综合能力的不断增强,从萌芽的、抽象的理解逐渐转化为具体的理解。还比如任何一位优秀运动员的技能成长都会经历从不稳定到相对稳定,再由稳定上升为提高阶段,这是由于内外环境变化中不利因素的干扰而影响其稳定性,也因为年轻的运动员身心发育尚不完善,对长期艰苦的运动训练可能会出现不适反应。在运动训练中一旦出现训练强度大而产生生理上的不适应现象,就容易出现对体育知识的遗忘和运动能力的下降。

规律的客观性和普遍性要求我们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一切从客观存在的事实出发,深入实际,了解客观事物的本来面目,透过事物的现象,把握事物的本质,从而获得科学认识,并作为我们行动的向导,有效地进行改造世界的活动。竞技体育有着比其他职业更大的训练强度和赛事压力,运动员也相对更好强,这就在某种程度上导致了一些“不服输”的选手在训练中会超过自己的极限而带来伤病隐患,一些急功近利的教练会违背客观规律对年轻运动员揠苗助长。令人欣慰的是,在如今的中国体坛,训练更科学化、人性化,避免伤害、身体康复、心理调节等已成为各运动队的重要训练环节。

3.在客观规律面前,人并不是无能为力的,规律是可以被认识和利用的

人类能够认识客观物质世界,但要认识客观物质世界的规律却不是那么容易的。规律是事物和现象内在的本质的必然联系。规律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它的内在性与本质性,规律不是暴露在事物的外部,而是隐藏在事物的内部,人们看不到也摸不着它。要想认识和掌握客观规律,必须下一番功夫。只有在反复实践的基础上,又经过反复的思索和研究,才有可能把隐藏在事物内部的本质和必然性揭示出来,这种思索和研究的功夫就是主观能动性的具体表现。主观能动性亦称“自觉的能动性”,指主观对客观的能动作用,是人们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中有目的、有计划、积极主动的活动和能力。主观能动性为人类所特有,是人区别于动物的特点。认识和利用客观规律必须发挥主观能动性。

运动竞赛的制胜规律又是什么呢?运动竞赛和战争虽然性质根本不同,但它们有类似的地方。它们都是力量或能力的较量,并通过较量分出胜负来。战争是双方军力和经济力的对比,是人力和人心的对比;运动竞赛则是双方意念品质、技术技能、战略战术的对比。意志品质、技术技能、战略战术三个基本要素相互作用的系统所综合形成的实力的强弱,就是运动竞赛中起决定作用的本质的必然的东西。

意志品质、技术技能和战略战术三者是紧密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制约和相互促进的。它们相互结合构成运动员或运动队的实力,是运动竞赛中长期起作用的本质的因素,是运动竞赛胜利之本,是我们评价运动员“成功”的重要依据,是夺取运动竞赛胜利的立足点和着眼点。这是运动竞赛的规律所决定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要培养、锻炼和提高意志品质、技术技能和战略战术,重要的是把体育运动和体育科学紧密结合,使运动训练科学化。那就要求教练员、运动员学习和掌握必要的体育科学知识,按运动规律办事。

规律和运动员训练比赛时要共同遵守的规则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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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律与规则

联系:一个正确的规则总是根据客观规律而制定的,也是对客观规律的反映。

区别:(1)二者所表达的含义不同。规律是事物运动过程中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而规则是按照人们的需要而制定的,大家共同遵守的具体规划。

(2)二者的性质不同。规律是客观的,是在人意识以外独立存在的,因此我们不能创造、消灭或改造它;而规则是主观的,它以人们的主观需要为转移,人们可以制定、废除或修改它。

总之,规律是事物运动过程中本身所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规律具有客观性和不可抗拒性,但人们可以发挥主观能动性,认识和利用规律。而人们发挥主观能动性,必须以尊重客观规律为前提。违背规律,主观愿望再好,也要受到规律的惩罚,导致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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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运动给人类带来的环境污染

奥运会在10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人们注意到了体育活动的开展同样给人类带来了不同程度的环境污染,破坏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并促使国际体育界率先采取了一系列保护环境的措施。在实际的体育运动开展过程中对环境的污染有这样的报道:

噪声主要来源于运动器械如飞机、汽车、射击和摩托车(艇)、游艇,还有观众观看比赛时的呐喊声和高音喇叭声。体育环境的噪声与其他城市噪声一样使人难以忍受,并可能引发更深一层的社会问题,使居民与运动员(或运动场所拥有者)的冲突增加。如第27届悉尼奥运会举办期间,悉尼的400万居民就有50万人选择离开这个城市,原因就是他们难以忍受奥运会带来的吵闹喧杂的环境。一些体育旅游区的歌厅、舞厅、健身厅以及体育竞赛中所用的巨大音响,其声音强度都超过正常分贝。另外一些如跳伞等空中项目,使得飞机在机场附近地区频繁起降。这些噪声会使人听力下降、注意力不集中、头痛、头晕,甚至变得烦躁、失眠、失聪,伤人伤己,对体育旅游者和当地居民产生极大的危害。

在奥运会对生态环境的各种不同程度的影响和破坏中,第16届法国阿尔贝维尔冬季奥运会的惨痛教训至今令人难以忘怀,为了这次奥运会毁掉了30多公顷森林,数以万计的动植物失去了赖以生存的根基,当地的生物种类急剧减少,造成了严重的生态危机。近年来,体育运动向大众化、大型化和生态化发展,使得大量运动场馆应运而建,对自然空间的需求量急剧增加。另外一些辅助设施的修建,如旅馆、道路、娱乐设施等,使简单脆弱的人工生态系统代替复杂丰富的自然生态系统,导致体育旅游资源难以承受体育旅游者所带来的污水、垃圾等环境污染。

1.哲学上的“运动”概念和体育的“运动”概念的区别是什么?

2.为什么说上述体育运动开展过程中环境污染的加剧,影响了体育运动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