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天气条件下悬挂式单轨交通行车组织
当列车司机观察到特殊天气出现,未收到台风预警和暴雨预警时,应立即报告行调。行调了解天气情况后,根据现实情况采取措施,保证运营安全。
当收到台风蓝色预警或暴雨蓝色预警时,列车可收到车载信号时,允许列车正常运行,行调提醒司机注意观察运行情况。运行过程中如果观察到天气情况进一步恶化,应及时向行调报告。
当收到台风黄色预警或暴雨黄色预警时,行调命令列车司机以ATP切除模式限速30 km/h运行,列车折返运行采用RM模式或者以ATP切除模式限速25 km/h运行。
当收到台风橙色预警、红色预警或暴雨橙色预警、红色预警时,全线停止运营。
(1)停靠车站的列车,行调立即发布扣车命令,行调可在“中控”“站控”状态下通过MMI进行“扣车/取消扣车”操作;车站可在“站控”“紧急站控”状态下通过HMI进行“扣车/取消扣车”操作。所有的“扣车/取消扣车”操作在MMI、HMI、站台TDT上均有相应表示(在MMI、HMI上可区分扣车的来源);在CBTC模式下,所有的“扣车/取消扣车”操作均可在CBTC客车DMI上有相应表示(可区分不同的扣车来源)。在中控时,只能由中心进行“扣车/取消扣车”操作。如遇CATS故障,车站经行调允许后可转入紧急站控取消中心扣车操作。在站控时,中心、车站可同时进行“扣车/取消扣车”操作,遵循谁扣谁放原则。紧急站控时只能由车站进行“扣车/取消扣车”操作。遇紧急情况时,车站值班员或站台有关人员可利用紧急停车按钮进行扣车。
(2)在区间的列车,行调根据其前后方车站情况安排列车前进或退行,前进的列车在无须救援的情况下以ATP切除模式限速5 km/h运行。如需救援,则优先安排后方列车推进运行救援。
(3)列车因故需在区间退行或列车越过停车标超过可退行距离确需退行时,列车司机应及时报告行调。行调应扣停后续列车,在确认列车退行路径空闲且满足安全防护距离、道岔位置正确且锁闭后,方可发布退行命令,必要时应组织车站行车人员做好引导。推进退行速度不应超过10 km/h,牵引退行速度不应超过35 km/h。
(4)区间列车无法运行也无法通过救援列车救援时,行调应立即报告消防部门,安排对车上乘客进行施救。区间疏散乘客必须在得到运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区间疏散乘客时,上、下行接触轨必须停电,上、下行线路必须封锁;原则上向就近车站疏散乘客,遇到特殊情况时,向指定方向疏散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