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行舞曲(Dance Pop)
2026年01月15日
2.流行舞曲(Dance Pop)
1980年代,迪斯科泛滥,人们开始厌弃它的简单和乏味。尽管如此,迪斯科因其具有跳舞功能,使其在社会上得到广泛认同,并且从中派生出了很多不同形式的流行舞曲风格。这些舞曲都以迪斯科为基础,但是节奏和音乐表现形式都要比迪斯科更加丰富,很多歌曲还融入了大量的电子音乐,形成了更加现代化的电子舞曲,如House、Techno等。(https://www.daowen.com)
1980年代,流行舞曲在欧洲得到良好发展。在英国出现了里克·阿斯特列(Rick Astley)、“香蕉女郎”组合(Bananarama)、“约翰尼讨厌爵士”乐队(Johnny Hates Jazz)、“宠物店男孩”组合(Pet shop Boys)和“兄弟”乐队(Bros)等风格、形象各异的流行舞曲团体和个人,就连著名的“威猛”乐队(Wham)最初也具有浓厚的流行舞曲特征;再如西班牙的“河流二重唱”(Los Del Rio)以一首《玛格雷娜》(Macarena)风靡世界;在北欧,流行舞曲更成了他们占据国际流行音乐市场的主要风格,如瑞典的“洛克塞特”演唱组(Roxette)、“艾斯基地”演唱组(Ace Of Base),挪威的“啊哈”演唱组(A-ha)、丹麦的“水叮当”组合(Aqua)等,都是极具世界影响力的舞曲组合。
在商业上,流行舞曲取得了巨大成功,但是由于它的音乐比较简单,有时也遭到评论界的贬斥,有人甚至将其贬为“文化快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