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合作医疗普惠百姓
为解决农民看病难的问题,龙台镇按照上级安排,于2004年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实行大病统筹和医疗互助共济。2004年,每人每年缴纳10元,凡住院可报销规定的医药费70%。2008~2009年,每人每年缴费20元,凡住院可报销规定的医药费70%。2010~2011年,每人每年缴费30元,可报销规定的医药费85%。经过简化报销程序,改进报销方法,提高报销比例等措施,再加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宣传动员,农民参加医疗保险的积极性明显提高,参合人员越来越多。2017年开始,国家整合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图7-8)。为了更大范围、更高标准地保障村民就医的需要,国家逐年提高统筹费用。2020年,每人每年缴纳280元;2021年每人每年缴纳320元;2022年,每人每年缴纳350元。(https://www.daowen.com)
2021年,龙台镇医疗保险参合率98.6%。贫困人口参合参保率达100%。贫困户看病就医费用报销比例达85%以上。全镇患大病84人,其中建档立卡户49人,均按相关医疗救助政策进行了补助。慢病患者1008人,其中建档立卡户592人,均办理了慢病卡,落实医师签约服务,都享受了“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即时结算等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