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用地与保护用地冲突

四、农业用地与保护用地冲突

研究结果表明,农业用地与保护用地的潜在冲突区域分布较为零散,精河县冲突区域约占县域面积的0.26%,主要分布于林地区域边缘(图5-61)。随着精河县耕地规模不断扩大,且其增量中林、草地的转入量达20.78%,精河县生态综合指数下降,因此未来急需借助退耕还林、还草保护政策的有效实施来改善精河县生态环境质量(王东芳等,2016)。另外,精河县内有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即甘家湖梭梭林自然保护区和艾比湖湿地自然保护区,保护用地占精河县面积的近30%,因此保护用地的潜在冲突主要集中在这两个区域周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