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改革运动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土地改革运动

1950年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6月30日,毛泽东主席签署命令,正式颁布。根据中共中央和中共皖北区党委统一部署,合肥市从1950年9月到1952年春,有计划、有步骤、分期分批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简称土改运动)。由于民族资产阶级、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中的一部分人同地主阶级和土地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其中一些人或本身就是地主兼工商业者,或是从地主阶级分化出来的,他们的自身利益同土地制度改革存在着矛盾,因而对土改运动有的存在不同看法,有的甚至有抵触情绪。为此,中共合肥市委和市土地改革委员会负责人分别约请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代表进行协商座谈,摆事实、讲道理,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基础上统一认识。同时,注意保护与农村有联系的民族工商业和民主人士,组织民主党派成员和民主人士参观视察土改工作。通过深入细致的统战工作,各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对土地改革运动纷纷表示坚决拥护和支持,并且积极参与、投身到土改工作之中。1951年10月,市委统战部组织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观看了皖北行署举办的“皖北区土地改革展览会”。1951年11月,民盟合肥市分部盟员李湘若、王铸之、孙稼田、张羽白、孙百明、魏宗金、王应文等参加了皖北区第二期土改工作;市工商联派员参加市土地改革城乡联络委员会,协助开展工作,并安排刘秉钧、郝仲英等7人参加皖北土改工作团,前往怀远县开展土改工作。(https://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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