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别原工商业者中的劳动者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区别原工商业者中的劳动者

1979年11月12日,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统战部、国家计委党组、国家经委党组、商业部党组、轻工业部党组、全国总工会党组6个部门《关于把原工商业者中的劳动者区别出来问题的请示报告》,提出把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小业主及其他劳动者与“资本家”区别开来,确认和恢复他们的劳动者身份。中共合肥市委随即成立了合肥市区别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集中时间开展区别工作落实。全市各有关局(社)和纺织、饮食、烟酒、蔬菜、食品等行业,也相应成立了工作机构。1980年2月,召开了全市区别工作动员部署会,逐步推开区别工作。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区别工作坚持从宽了结,不搞比例限制,不搞逐个提交群众评议,有多少确认多少,对可区别可不区别的,一律作为劳动者区别出来。经过4个月的紧张细致工作,到6月底,全市从1601名原工商业者中,区别出属于劳动者的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小业主和其他劳动者共1290人,占原工商业者人数80.57%。在随后的检查验收阶段,又对未区别出来的311人重新核查,对过去被错划为资本家或资产阶级分子的原工商业者给予改正。这些区别出来的劳动者在落实政策后,不再为阶级成分而苦闷,普遍欢欣鼓舞,精神振奋,表示要以主人翁态度为“四化”多作贡献。(https://www.daowen.com)

✍AI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