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协同的一体化治理路径
2026年01月22日
(三)跨区协同的一体化治理路径
以更大范围的区域为视角,探索形成打破超大特大城市内部行政区划藩篱,促进以超大特大城市为中心的通勤圈、都市区、城市群多层级空间协同一体化发展的区域协同治理路径。
一是推动超大特大城市内部跨行政区的协同治理整合。超大特大城市体量较大,行政区划层级相对较多,一般具有市辖区(县)、街道(乡、镇)等层级。不同行政区划单元都有相对应的城市治理主体,在面对一些领域的治理工作时,容易形成阻碍跨区域资源、信息、政策、标准、机制互通的“藩篱”,影响城市治理的效能。因此,跨行政区划的区域协同治理首先需要解决超大特大城市内部区划之间的协同问题。(https://www.daowen.com)
二是推动以超大特大城市为中心的通勤圈、都市区、城市群多层级空间协同治理。超大特大城市往往是国家或者区域性的中心城市,其功能影响范围往往超越自身的行政区划边界,有可能会在一定范围内形成与周边城市紧密联系的“通勤圈”,形成与周边城市在功能上协同分工发展的都市区、城市群。在这样的多层级跨区域空间中,有必要建立以超大特大城市为中心的、跨区域多层级空间协同的治理模式,促进区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