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跨区域协同治理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简称“一体化示范区”)是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先行区域和示范窗口,其范围包括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根据2022年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共同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一体化示范区在坚持生态保护的前提下,通过制度创新,促进区域协同治理高质量发展,具体包括推动长三角碳普惠机制联建工作在示范区先行先试、深化重点领域数字化转型、支持教育协同发展、推动人才评价和劳动争议处置一体化、推进重点领域执法协同、推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协同发展等方面[12]。(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