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层台面
1.月台
位于台基的南部,呈东西向长方形。以台基砖壁基槽外边为准测量,东西24.8、南北17.5—17.8米。地面铺漫青灰色素面方砖,方砖有少量残留,局部地面还留有白灰痕迹。方砖铺砌方式为东西通缝、南北错缝。其北部与前殿交接处有一道东西土槽,两端与上层台基东、西壁砌砖基槽通连,但底部较浅。基槽内用砖平砌,砌筑方式顺砖、丁砖均有使用,整砖、半砖都有。根据砌砖的情况推测,此处基槽原始状况应该是恰为一个整砖的宽度,即宽0.37米左右,现存较宽的部位可能是被后期破坏所致。基槽宽0.37—0.48、深0.1—0.2米(彩版二四四;彩版二四五,1)。
2.前殿及其柱网结构
①总体情况:前殿位于台基南部,在月台之北、柱廊之南。前殿台基周边砖壁均已破坏,在沿其周边的下层台面之上,形成砖壁基槽。前殿台基上层平面呈东西向的长方形。台基的东南角↑E∠12(图一一五,7;图版九四,1)、西南角↑W∠12(图一一五,5;图版九〇,2)、西北角↑W∠11(图一一五,6;图版九〇,1)土衬石尚保留在原位。其中后二者的上面与外角相邻的两边均有金边,原角柱石应该置于金边内侧,角柱的两条外边被金边卡住以使角柱石稳固而不易移位;前者↑E∠12上面没有金边,但立于其上的角柱石JZ2仍保存了下半部未经移动,角柱石上部残断,南面为浮雕龙纹,东面为浮雕牡丹纹,其余两侧面有凿痕。尺寸详见后文(彩版三一〇;彩版三一一,1—4)。该角柱石底面的东边比土衬石的东边靠西0.2米(图版八二,1)。以各土衬石金边的内角或角柱石的外角为准测量,前殿台基上层平面东西36.36、南北26.06米。前殿上层台面周布柱础坑位40个,共分内外两圈,呈回字形排列。ZC093东侧半块汉白玉柱础石尚保留在原来位置而未被移动(彩版二四五,2)。除此之外,其他坑内柱础均无存。多数柱础坑内都有大量被砸碎的、散乱弃置的汉白玉柱础残块。根据ZC093及各坑内的汉白玉残块推断,这40个柱础坑全部安放汉白玉柱础。柱础坑因取石开口破坏而变大,一般为1.52—2.78米,坑内下部还有一个略呈方形的痕迹,边长一般在1.5—1.7米左右。以柱础坑中心点为准计算,位于外周四个角部的坑位ZC067、ZC074、ZC079、ZC086,距离其两侧的台基砖壁外缘均为2.32—2.5米。外圈与内圈柱础坑中心点相距3.45—3.7米。各坑因被破坏大小不一,因而确定中心点位置有可能存在偏差。前文述及前殿上层台基南侧与月台之间残存有基槽,其内砖已拆毁。该基槽的南边与前殿南数第一排柱础坑中心点距为2.3—2.45米。殿内分布有浅坑38个。南部第一、第二这两排柱础坑之间正对门道处的位置没有发现浅坑,有可能原来此处就没有安置,但也可能存在另外一种情况:即原有浅坑周围地面被后来破坏降低而致浅坑已无法辨别了。如果是后一种情况,则此处原应有2个浅坑,如果是这样则殿内浅坑的总数应为40个。推测这些浅坑可能是在殿内地面铺砌装饰性石板的坑位。装饰性的石板有可能是花岗岩(花版石),在柱础坑内发现一些花岗岩石块掺杂在汉白玉石块之中,可能就是被砸碎的石板残块。这些浅坑,分布在汉白玉柱础坑之间,南北5排,东西8列,边长1.2米,深0.05米(彩版二四六)。
②柱础坑现状:根据柱础坑现状推测,外圈柱础石与台基四周砖壁外边应该是等距离的。前殿共有柱础石(坑位)40个,编号ZC067—ZC106(表一三、一五)。现按东西走向为排、南北走向为列,自南向北、由东向西叙述每个柱础石(坑位)发掘后的情况。
表一三 前殿柱础坑排列编号表
第一排:第一个柱础坑ZC086北边与第二排第一个柱础坑ZC087南边相距2.16米,南边与基槽北缘相连,东边与基槽西缘相距0.98米,坑内有三块较大的汉白玉柱础碎块,该柱础坑南北2.26、东西1.69、深0.45米。第二个柱础坑ZC085,北边与第二排的第二个柱础坑ZC104南边相距1.91米,南边与基槽北缘相距0.5米,东边与该排的第一个柱础坑ZC086西边相距1.1米,坑内有较多的汉白玉柱础小碎块,该柱础坑南北1.67、东西2.78、深0.47米。第三个柱础坑ZC084,北边与第二排第三个柱础坑ZC103南边相距1.17米,南边与基槽北缘相距0.28米,东边与该排第二个柱础坑ZC085西边相距2.22米,坑内有较多的汉白玉柱础小碎块,该柱础坑南北2.78、东西2.27、深0.44米。第四个柱础坑ZC083,北边与第二排的第四个柱础坑ZC102南边相距1.25米,南边与基槽北缘相距0.58米,东边与该排的第三个柱础坑ZC084西边相距1.69米,坑内有较多的汉白玉柱础小碎块,该柱础坑南北1.95、东西2.22、深0.36米。第五个柱础坑ZC082,北边与第二排第五个柱础坑ZC101南边相距0.83米,南边与基槽北缘相距0.29米,东边与该排的第四个柱础坑ZC083西边相距3.79米,坑内有较多的汉白玉柱础小碎块,该柱础坑南北2.12、东西2.19、深0.45米。第六个柱础坑ZC081,北边与第二排第六个柱础ZC100南边相距0.38米,南边与基槽北缘相距0.24米,东边与该排的第五个柱础坑ZC082西边相距2.65米,坑内无遗物,该柱础坑南北2.62、东西2.82、深0.43米。第七柱础坑ZC080,北边与第二排的第七个柱础坑ZC099南边相距0.62米,南边与基槽北缘相距0.67米,东边与该排的第六个柱础坑ZC081西边相距2.08米,坑内无遗物。该柱础坑南北1.77、东西2.49、深0.42米。第八个柱础坑ZC079,北边与第二排的第八个柱础坑ZC078南边相距1.16米,南边与前殿上层台基南侧夯土边相距0.61米,西边因破坏而与台基西侧夯土边相通,东边与该排的第七个柱础ZC080西边相距0.95米,坑内有一块较大的汉白玉柱础残块,该柱础坑南北2.22、东西2.39、深0.43米。
第二排:第一个柱础ZC087,北边与第三排第一个柱础ZC088南边相距2.02米,东边与上层台基东侧夯土边相距1.96米,坑内有一些稍大的汉白玉柱础残块,该柱础南北2.18、东西1.46、深0.32米。第二个柱础坑ZC104,北边与第三排的第二个柱础ZC105南边相距1.62米,东边与此排的第一个柱础ZC087西边相距1.97米,坑内有较多的汉白玉柱础小碎块,此柱础坑南北2.26、东西1.82、深0.3米。第三个柱础坑ZC103,东边与该排的第二个柱础坑ZC104西边相距2.67米,坑内有较多的汉白玉柱础小碎块,此柱础坑南北2.68、东西1.78、深0.4米。第四个柱础坑ZC102,东边与该排的第三个柱础坑ZC103西边相距2.31米,坑内有少量汉白玉柱础小碎块,此柱础坑南北2.72、东西2.14、深0.41米。第五个柱础坑ZC101,东边与此排第四个柱础坑ZC102西边相距3.57米,坑内有较多的汉白玉柱础小碎块,该柱础坑南北2.69、东西2.58、深0.42米。第六个柱础坑ZC100,东边与此排第五个柱础坑ZC101西边相距1.94米,该柱础坑南北2.77、东西2.92、深0.4米。第七个柱础坑ZC099,北边与第三排第三个柱础坑ZC098南边相距3.22米,东边与此排第六个柱础坑ZC100西边相距1.66米,坑内有少量的汉白玉柱础小碎块,此柱础坑南北2.83、东西2.03、深0.5米。第八柱础坑ZC078,北边与第三排第四个柱础坑ZC077南边相距2.84米,西边与台基西侧夯土边相距0.28米,东边与此排第七个柱础坑ZC099西边相距1.4米,坑内有较多的汉白玉柱础小碎块,此柱础坑南北1.74、东西2.14、深0.45米。
第三排:第一个柱础坑ZC088,北边与第四排第一个柱础坑ZC089南边相距3.37米,东边与上层台基东侧夯土边相距0.68米,坑内有一块汉白玉柱础小碎块,该柱础坑南北1.2、东西1.52、深0.41米。第二个柱础坑ZC105,北边与ZC106南边相距2.29米,东边与该排第一个柱础坑ZC088西边相距1.73米,坑内有较多的汉白玉柱础小碎块,此坑南北2.58、东西2.19、深0.35米。第三柱础坑ZC098,北边与第四排第三个柱础坑ZC097南边相距2.81米,坑内有较多的汉白玉柱础小碎块,此柱础坑南北1.77、东西1.7、深0.35米。第四个柱础坑ZC077,北边与第四排第四个柱础坑ZC076南边相距2.96米,西边与台基西侧夯土边相距0.58米,东边与该排第三个柱础坑ZC098西边相距1.77米,坑内有较多的汉白玉柱础小碎块,此柱础坑南北1.81、东西1.52、深0.42米。
第四排:第一个柱础坑ZC089,北边与第五排第一个柱础ZC090南边相距2.61米,东边与上层台基夯土东边相距0.6米,该柱础坑南北1.88、东西2.05、深0.45米。第二个柱础ZC106,北边与第五排第二个柱础ZC091南边相距1.46米,东边与此排第一个柱础ZC089西边相距1.55米,该柱础坑南北2.76、东西2.13、深0.45米。第三个柱础坑ZC097,北边与第五排第三个柱础坑ZC096)南边相距2.81米,此柱础坑南北1.42、东西1.95、深0.4米。第四柱础坑ZC076,北边与第五排第四个柱础ZC075相距1.88米,东边与此排第三个柱础坑ZC097相距1.43米,西边与夯土台基边缘相距0.67米,该柱础坑南北2.18、东西1.82、深0.43米。该排坑ZC076和ZC106内有较多的汉白玉柱础小碎块,另外两坑小碎块较少。
第五排:第一个柱础ZC090,北边与第六排第一个柱础ZC067南边相距2.12米,东边与基槽西边相距1.61米,此柱础坑南北1.86、东西1.3、深0.42米。第二个柱础ZC091,北边与第六排第二个柱础ZC068南边相距1.07米,东边与该排第一个柱础ZC090西边相距1.53米,此柱础坑南北2.5、东西2.02、深0.45米。第三个柱础ZC092,北边与第六排第三个柱础坑ZC069南边相距1.42米,东边与该排第二个柱础ZC091西边相距2.42米,此柱础坑南北2.53、东西2.27、深0.39米。第四个柱础ZC093,北边与第六排第四个柱础ZC073南边相距1.26米,东边与该排第三个柱础ZC092西边相距1.93米,此柱础坑南北2.03、东西2.41、深0.45米,坑内还保留半块汉白玉柱础未被移动。第五个柱础ZC094,北边与第六排第五个柱础ZC071相距1.56米,东边与该排第四个柱础ZC093西边相距3.57米,该柱础坑南北1.84、东西1.96、深0.42米。第六个柱础ZC095,北边与第六排第六个柱础ZC072南边相距1.56米,东边与该排第五个柱础西边相距2.61米,该柱础坑南北2.04、东西2.24、深0.42米。第七个柱础坑ZC096,北边与第六排第七柱础坑ZC073南边相距1.44米,东与此排第六柱础坑ZC095西边相距2.67米,该柱础坑南北1.92、东西1.99、深0.4米。第八个柱础坑ZC075,北边与第六排第八个柱础坑ZC074南边相距为1.68米,东边与此排第七柱础坑ZC096西边相距1.44米,该柱础坑东西2.22、南北2.39、深0.45米。该排ZC093保留约1/2大小的汉白玉柱础残块,ZC095、ZC092和ZC091坑内有较多的汉白玉柱础小碎块,ZC090无遗物,其余三坑有少量碎块。
第六排:第一个柱础坑ZC067,西边与第二个坑ZC068东边距离1.7米,东边、北边破坏,其南边与上层夯土台北缘、西边与上层夯土台东缘距离2.7米,内有雕莲花汉白玉石块,ZC067东西1.5、南北1.15、0.28米。第二个柱础坑ZC068,西边与第三个柱础坑ZC069东边相距2.3米,东西2、南北1.86、深0.38米。第三个坑ZC069东西1.9、南北2.1、深0.45米,其西边与第四个坑ZC070底部东边相距2.6米。第四个柱础坑ZC070,东西2.01、南北2、深0.4米;与其西柱础坑ZC071相邻两边距离4.1米,这两个础坑之间是前殿北墙的中央。第五个柱础坑ZC071,东西1.8、南北1.8、深0.4米,其西边与ZC072东边相距2.78米,该柱础坑东北部有铺砌的方砖,碎裂严重并有移位现象。第六个柱础坑ZC072,西壁与第七个坑ZC073东壁相距3米,二者之间有南北宽1.3、深0.09米的基槽相连,是原建筑状况还是被破坏所为,没有充分证据,此坑东西1.6、南北1.3、深0.43米。第七个柱础坑ZC073,此柱础坑西边与西侧相邻的ZC074东边相距1.95米,该坑东西1.23、南北1.24、深0.3米。前殿西北角第八个柱础坑ZC074西北边已破坏,其东、南边尚存,以其东、南边分别向台基西、北夯土壁量得距离均为2.6米,若至砖壁基槽的外边则为3.4米,但也可能在柱础石被盗取时此两边也被损坏扩大,至少可为推测外围柱础石与台基边缘的距离提供参考,现存东西长1.21、南北1.24、深0.32米,坑内出土有带莲花纹的汉白玉石残片,说明原有汉白玉柱础覆盆应该雕刻宝装莲花。该排ZC074、ZC073、ZC071、ZC069、ZC067坑内有较多的汉白玉柱础小碎块,ZC070无遗物,其余两坑有少量碎块。
③浅坑现状:浅坑排列于殿内汉白玉柱础之间。除东西面阔方向的中央开间,即柱础ZC082—083、ZC101—102、ZC093—094、ZC070—071之间的开间内各有两个坑位,其余开间均有一个,浅坑位于开间的中心部位。但正对前门门道处的ZC082—083之间未发现,此处可容纳两个浅坑,可能原本此处就没有铺设,亦有可能是原来存在、但后来因地面降低而被破坏了。浅坑的尺寸为边长1.2 ×1.2、深0.01—0.03米。这些浅坑可能是铺设装饰性石板之处。在汉白玉柱础坑内,除发现有汉白玉柱础残块以外,还发现有花岗岩的石板残块,可能就是被砸坏的装饰性石板。
④柱网结构:这种平面柱网由内外二圈柱组成的形式,在宋代《营造法式》中称为“金厢斗底槽”。前殿应为面阔七间,进深五间。前殿平面(上层台面)东西36.36、南北26.06米,以1元尺≈31.62厘米计算,约合元尺东西115、南北82尺。汉白玉柱础石ZC093覆盆已被砸毁,但东部半块下部未被砸碎,尚未移位,可作为测量参考,该柱础南北边长1.25、东西残宽0.61—0.72、残高0.48米(彩版二四五,2)。若以此块汉白玉柱础所在的前殿南数第五排柱础(坑位)中心点为准测量校对,前殿的面阔为:台基西壁基槽外边—ZC075—ZC096—ZC095—ZC094—ZC093—ZC092—ZC091—ZC090—台基东壁基槽外边的距离分别是:2.37—3.47—4.43—4.75—6.33—4.74—4.43—3.47—2.37米;约折合7.5—11—14—15—20—15—14—11—7.5元尺。前殿的进深以前殿东数第一列并参考ZC093所在的第四列校对,最可能是:前殿上层台基南壁基槽南边—ZC086—ZC087—ZC088—ZC089—ZC090—ZC067—前殿台基北壁基槽外边的距离分别为:2.4—3.49—4.76—4.76—4.76—3.49—2.4米;约折合7.5—11—15—15—15—11—7.5元尺。
3.柱廊及其柱网结构
①总体情况:柱廊位于整个台基的中部,南接前殿、北连寝殿(彩版二四七至二五四;图版八三,2)。
柱廊台基平面呈“T”字形,可分为南、北两部分。南部即“T”形柱廊的南北向纵长部位,北部即寝殿、柱廊共用的东西向横长部位。南、北两部分台基相接处形成两个内转角:柱廊东北内转角↑E∠9和柱廊西北内转角↑W∠9。寝殿主体台基的南部即寝殿、柱廊共用的东西横长部位,东南角外转角↑E∠8和西南外转角↑W∠8与上述两个内转角东西方向在一条直线上。即:外侧为寝殿主体台基的东南、西南两个外转角↑E∠8和↑W∠8;内侧为寝殿与柱廊相接形成的两个内转角:↑E∠9和↑W∠9。按砖壁的外皮为准,东北内转角↑E∠9与西北内转角↑W∠9二者间距18.16米,寝殿东南外转角↑E∠8与柱廊东北内转角↑E∠9间距2.52米,寝殿西南外转角↑W∠8与柱廊西北内转角↑W∠9间距2.52米。即“T”形柱廊南北向纵长部位的台基东西两侧比寝殿台基南部(寝殿、柱廊共用的东西横长部位的台基)东西两侧各退收2.52米。南部纵长部位,即柱廊上层台基与前殿、寝殿相接部位的内转角砖壁外皮之间(无砖处按基槽外边为准),南北长19.8(↑E∠9—↑E∠10或↑W∠9—↑W∠10之间距离)、东西宽18.16米(↑E∠9—↑W∠9或↑E∠10—↑W∠10之间距离)。柱廊北部横长部位,即寝殿台基南部,此为柱廊与寝殿台基之共用部分,东西23.2、南北3.81米。南部纵长部位和北部的横长部位南北通长为19.8+3.81=23.61米。
柱廊上层台面共有柱础24个,编号ZC043—ZC066(表一四)。其中除ZC043、ZC044、ZC045和ZC050以外这20个柱础坑排列成南北走向的4列、东西走向的5排。最北部的一排(即自柱廊与前殿相接处↑E∠10—↑W∠10连线开始,由南向北数第5排)已经延伸到柱廊与寝殿共用的东西向横长部位台基上,该排在4列柱础坑之东、西外侧,又各多一个柱础坑位:东ZC045、西ZC050。即:柱廊最北部一排柱础坑(南数第5排)为6个,比其南部各排(第1至4排)均各多2个。为避免混乱,在后文叙述中,东ZC045、西ZC050这两个柱础坑不包含在我们所提到的4列之中。在这两个坑位之北又各有一个较浅的柱础坑ZC043和ZC044,此二柱础坑或向柱廊南北方向的中轴线一侧稍偏离,即分别在ZC045西北和ZC050东北方向,因ZC045和ZC050被破坏较甚,中心点的确定有可能存在东西偏移现象,因而ZC043和ZC044的相对位置也较难确定。这两个柱础坑与其他22个柱础坑相比,最主要的区别是非常浅,痕迹隐隐约约,若有若现,不规则,也有可能是铺砌装饰性石板之处。柱础坑ZC043南北1.02、东西1.17、深0.05米,其西边与柱础坑ZC044的东边相距15.6米。柱础坑ZC044南北1.08、东西1.18、深0.05米。若除去可能安放装饰性石板的浅坑ZC043和ZC044之外,柱廊安放汉白玉柱础的坑位总数共计22个。北部横长部分之东部、东数第2列最北端的汉白玉柱础ZC047尚存留原位(彩版二五〇,2;彩版二五一,2;彩版二五二、二五三),它的中心点与其东侧台基外缘距离7.22米,与“T”形台面之南部纵长腰部东侧砖壁基槽外缘(砖壁外皮)延长线之距为4.72米,因为这个柱础尚处原位,可作为测量校正数据的参考。ZC045已破坏成东西2.9、南北1.8米的大坑,西边与ZC046之东边相隔仅1.26米,坑东边已突破台基夯土台的东边;ZC050破坏成东西2.4、南北1.65米的大坑,坑西边距台基砖壁外皮1.4米,而东边与ZC049连在一起。柱廊中间两列柱础坑(第2、3列之间)东西距离较远,在此两列之间,自南向北有浅坑7排,每排3个,即南北走向有3列,排间距不均匀。最南一排浅坑位于前殿最北部一排柱础(前殿南数第6排)的北侧,即前殿北门外侧,其中两侧的浅坑外移至与柱廊外侧两列柱础(第1、2列之间、第3、4列之间)之间中线对应的位置,而中间浅坑隐约有痕,且此浅坑似比两侧同排者略偏北,它与两侧浅坑之间距离较大,是否其间原本还存在两个此类浅坑,从现场迹象观察已无从考证。柱廊内最北一排浅坑(南数第7排),位于寝殿南门外侧,中间和东侧者痕迹尚在,但西侧者没有迹象,根据对称原理推测此浅坑原亦应存在,中间浅坑比两侧者略偏北。柱廊部位的上殿通道D1L6和D1L7基本对着南数第3、4排柱础(坑)之间,此两排柱础坑之间浅坑为两排,其余各相邻两排柱础坑之间的浅坑均为一排。根据发掘现状观察,好像浅坑不对应相邻南、北两排柱础坑距离中线的位置。
柱廊尚保留的唯一汉白玉柱础ZC047,汉白玉质,下部方座,上为圆形覆盆,东/南/西/北四边长度分别为1.1/1.06/1.095/1.085、通高0.4、覆盆直径1.02—1.03、高0.1米。下部的方座露出地表0.1米。此石之东边向东与寝殿台基砖壁东侧外皮相距6.68米。
柱廊西北部在西部两列(东数第3、4列)柱础坑之间、ZC053的南侧和北侧地面上,还保留有方砖铺地,铺砌方式为南北通缝、东西错缝(彩版二四九;彩版二五〇,1;图版八二,2)。
②柱础坑现状:柱廊台基上的柱础(坑)自东向西有四列、自南向北共五排,其中最北一排两侧各多一个柱础坑(表一四、一五)。
第一排:第一个柱础坑ZC063,位于廊柱的东南角处,ZC063北壁与北边第二排的第一个柱础坑ZC059南壁相距2.77米,南壁与前殿东北角处第六排的东数第三个柱础坑ZC069的北壁相距2.9米,东壁与东部夯土台边相距0.34米,西壁与此排的第二个柱础坑ZC064东壁相距0.96米,此柱础坑南北1.92、东西1.62、深0.35米。第二个柱础坑ZC064,北壁与北边第二排第二个柱础坑ZC060南壁相距2.92米,此柱础坑南北1.49、东西1.54、深0.26米。第三个柱础坑ZC065,北壁与第二排第三个柱础坑ZC061南壁相距3.54米,西壁与该排的第四个柱础坑ZC066东壁相距0.34米,东壁与该排的第二个柱础坑ZC064西壁相距7.32米,此柱础坑南北1.46、东西1.72米、深0.33米。第四个柱础坑ZC066,北壁与第二排的第四个柱础坑ZC062南壁相距3.13米,西壁与夯土台边相距0.23米,东壁与该排的第三个柱础坑ZC065西壁相距0.34米,南壁与前殿第六排的第六个柱础坑ZC072相距3.27米,此柱础坑南北1.5、东西2.02、深0.32米。ZC064和ZC065内各有较多汉白玉碎块,其他两坑无遗物。
表一四 柱廊柱础坑排列编号表
第二排:第一个柱础坑ZC059,北壁与第三排的第一个柱础坑ZC055南壁相距3.31米,南壁与第一排的第一个柱础坑ZC063北壁相距2.77米,东壁与夯土台边相距0.27米,西壁与该排的第二个柱础坑ZC060东壁相距0.95米,此柱础坑南北1.75、东西1.65、深0.34米。第二个柱础坑ZC060,北壁与第三排的第二个柱础坑ZC056南壁相距3.03米,南壁与第一排的第二个柱础坑ZC064北壁相距2.92米,西壁与该排的第三个柱础坑ZC061东壁相距6.93米,此柱础坑南北1.97、东西2.17、深0.38米。第三个柱础坑ZC061,北壁与第三排的第三个柱础坑ZC057南壁相距3.39米,南壁与第一排的第三个柱础坑ZC065北壁相距3.54米,西壁与该排的第四个柱础坑ZC062东壁相距1.26米,此柱础坑南北1.46、东西1.15、深0.32米。第四个柱础坑ZC062,北壁与第三排的第四个柱础坑ZC058南壁相距3.17米,南壁与第一排的第四个柱础坑ZC066北壁相距3.13米,西壁与基槽的东缘相距0.34米,该柱础坑南北1.62、东西1.47、深0.32米。ZC059和ZC062内各有较多汉白玉碎块,其他两坑无遗物。
第三排:第一个柱础坑ZC055,北壁与第四排的第一个柱础坑ZC051南壁相距2.32米,东壁与上层台基东侧夯土边相距0.58米,西壁与该排的第二个柱础坑ZC056东壁相距0.84米,该柱础坑南北1.74、东西1.27、深0.34米。第二个柱础坑ZC056,北壁与第四排的第二个柱础坑ZC052相距3.08米,西壁与该排的第三个柱础坑ZC057东壁相距7.2米,该柱础坑南北1.93、东西1.47、深0.4米。第三个柱础坑ZC057,北壁与第四排的第三个柱础坑ZC053南壁相距2.95米,西壁与该排的第四个柱础坑ZC058东壁相距0.95米,该柱础坑南北1.88、东西1.8、深0.34米。第四个柱础坑ZC058北壁与第四排的第四个柱础坑ZC054南壁相距3.27米,东壁与该排的第三个柱础坑ZC057西壁相距0.95米,西壁与基槽东缘相距0.36米。该柱础坑南北1.83、东西1.61、深0.37米。ZC055和ZC056内各有较多汉白玉碎块,其他两坑无遗物。
第四排:第一个柱础坑ZC051,北壁与第五排的第二个柱础坑ZC046相距3.12米,西壁与该排的第二个柱础坑ZC052相连,东壁与上层台基东侧夯土边相距0.46米,该柱础坑南北2.91、东西1.89、深0.34米。第二个柱础坑ZC052,北壁与第五排的第三个柱础坑ZC047南壁相距3.67米,东壁与该排的第一个柱础坑ZC051西壁相连,西壁与该排的第三个柱础ZC053相距6.93米,该柱础坑南北1.6、东西2.33、深0.43米。第三个柱础坑ZC053,北壁与第五排的第四个柱础坑ZC048南壁相距3.01米,西壁与该排的第四个柱础ZC054东壁相距0.97米,该柱础南北1.58、东西1.71、深0.33米。第四个柱础坑ZC054,北壁与第五排的第五个柱础坑ZC049南壁相距3.21米,东壁与该排的第三个柱础坑ZC053西壁相距0.97米,西壁上层台基西侧夯土边相距0.47米,该柱础坑南北1.43、东西1.44、深0.31米。ZC051内有较多汉白玉碎块,ZC053内有少量碎块,其他两坑无遗物。
第五排:第一个柱础坑ZC045,位于柱廊东数第一列的东侧,南壁与夯土台边相距1.17米,东壁与东部基槽西缘相连,西壁与该排的第二个柱础坑ZC046相距1.26米,北壁与ZC043南壁间距0.9米,该柱础坑南北1.68、东西2.9、深0.45米。第二个柱础坑ZC046,即柱廊东数第一列的最北端柱础坑,西壁与该排的第三个柱础坑ZC047东壁相距1.06米,该柱础坑南北1.67、东西1.61、深0.43米。第三个柱础坑ZC047西壁与该排的第四个柱础坑ZC048东壁相距7.21米,该柱础坑南北1.16、东西1.16、深0.32米。第四个柱础ZC048,西壁与该排的第五个柱础坑ZC049东壁相距0.32米,该柱础坑南北1.69、东西2.24、深0.31米。第五个柱础坑ZC049,西壁与该排的第六个柱础坑ZC050东壁相距0.32米,该柱础坑南北1.46、东西1.41、深0.35米。第六个柱础坑ZC050,北壁与柱础坑ZC044南壁相距0.95米,南壁与夯土台边相距0.44米,西壁与夯土台边相距1.39米,该柱础坑南北1.65、东西2.4、深0.39米。ZC047保存汉白玉柱础,ZC046和ZC048坑内各有一块汉白玉碎块,其余两坑内无遗物。
③柱廊柱网结构
柱廊台基东西宽度为18.16米,以1元尺≈31.62厘米计算,柱廊宽度最接近57.5元尺。柱廊台基东边、南数第一排各柱础坑位中心点及台基西边间距即“东边—ZC063—ZC064—ZC065—ZC066—西边”间距为:2.21\2.52\8.7\2.52\2.21米,按柱廊柱础坑位东西对称的原则,则柱廊在东西方向的进深可能应为:7—8—27.5—8—7元尺。柱廊最北一排柱础坑所在的台基宽度为23.2米,约合73.5尺,“东边—ZC045—ZC046—ZC047—ZC048—ZC049—ZC050—西边”间距为:2.21\2.52\2.52\8.7\2.52\2.52\2.21米,约折合7—8—8—27.5—8—8—7元尺。
柱廊东、西外侧两列柱础坑位(东数第一列和第四列),分别与香阁东、西墙基槽南北方向正对在一条线上。柱廊与前殿相接处,内侧两列柱础坑位(东数第二列和第三列)没有发现南北与之正对的前殿北墙柱础坑位;柱廊与寝殿相接处,内侧两列柱础坑位北端与之正对的寝殿南墙柱础坑位为ZC029和ZC032,在这两个柱础内侧分别还有一个柱础坑ZC030和ZC031。这说明可能柱廊内侧两排柱础(东数第二列和第三列)比前殿、寝殿门道两侧的柱础要靠外,即柱廊东西进深比前殿和寝殿门道都要宽阔。
柱廊柱础南数第一排与前殿北墙中心线间距为5.22米,约折合为16.5元尺,柱廊柱础北数第一排与寝殿南墙中心线间距2.38米,约折合为7.5元尺。自前殿北墙(回廊)柱础坑位的中心线,至寝殿南墙柱础坑位的中心线之间共27.23米(约折合86元尺),其间柱廊柱础坑位的中心间距依次为:5.22—4.91—4.91—4.91—4.9—2.38米,约折合元尺分别为16.5—15.5—15.5—15.5—15.5—7.5元尺,这是柱廊南北方向面阔最有可能的一种情况。
4.寝殿、东西夹室及香阁台基(彩版二五四至二五九)
①总体情况:寝殿、东西夹室及香阁台基位于一号台基北部、南接柱廊。保存有柱础坑位、基槽、六个玄武岩柱础、一个汉白玉柱础(表一五)。这四座建筑的基槽转折相连,寝殿面阔三间、进深三间,东、西夹室面阔进深均三间,香阁也是面阔进深均为三间,各有门道与寝殿相通。夹室和香阁开间比寝殿小。因受门道影响,寝殿当心间较大而在前后门道两侧各加一柱础(两侧的柱础向外移)。寝殿主体台基为长方形,南侧与柱廊相接并有一部分与柱廊共用,其东、西、北三面外凸,即是东夹室、西夹室、香阁台基。这四座建筑的台基共有转角18个,其中外转角10个、内转角8个。因各部分存在共用情况,所以无法将台基明确划分为相关单个建筑属体,因而叙述起来较为繁琐。
A.寝殿主体台基
寝殿主体台基有四个外转角(包含寝殿南部与柱廊北部共用的东西向横长部位):东南角外转角↑E∠8角柱和其下的土衬石已丢失,但此土衬石坑位北侧的台基东壁和西侧的台基南壁还保留部分砖壁,所以此处角柱的外角之准确位置,能以尚保留的台基砖壁外皮延长线交点而求出(彩版二四一,1)。东北外转角↑E∠3尚有土衬石,按位于其南侧的台基东壁砖外皮向北的延长线为准测量。西南外转角↑W∠8保留有土衬石,土衬石上面与外角相邻的两边有金边,按金边的内边交角测量(彩版二五〇,1;图版八九)。西北外转角↑W∠3土衬石已失,按砖壁基槽的外边测量。寝殿四角间距,即寝殿台基主体的南(↑E∠8—↑W∠8)/北(↑E∠3—↑W∠3)/东(↑E∠8—↑E∠3)/西(↑W∠8—↑W∠3)四壁分别长为23.22\23.25\20.95\20.96米。寝殿殿内地面保存有大火燃烧后留下的黑色灰烬堆,含有琉璃瓦当、灰瓦等烧结物(图版八三,1)。
B.东夹室、西夹室台基
寝殿上层台基东侧凸出的两外转角↑E∠5和↑E∠6和西侧凸出的两外转角↑W∠5和↑W∠6即是东夹室、西夹室台基外侧的四个角:东夹室台基的东南外转角↑E∠6和东北外转角↑E∠5,西夹室台基的西南外转角↑W∠6和西北外转角↑W∠5。这四个角之间的距离以下述基准测得:东夹室台基的东南角↑E∠6柱础石已无存,并挖成一个较大的土坑,附近砖壁亦被全部拆毁无存,按砖壁基槽的外边测量;东北角↑E∠5仍保留柱础石,但没有金边,且放置边缘不正,按其外边与基槽外边的平行处为准测量(图版九一,1),南北两角↑E∠5—↑E∠6间距13.52米。西夹室台基的西南↑W∠6、西北两角↑W∠5,柱础石均存在,且外角相邻的两边都有金边,金边的内角应是角柱石安放的外角,即包砌的砖壁外皮,按金边内角为准测量南北两角↑W∠5—↑W∠6间距13.49米。两个南角↑E∠6—↑W∠6之间的东西距离为35.35米,两个北角↑E∠5—↑W∠5之间的东西距离在35.35—35.4米之间。
寝殿台基与东夹室台基向东凸出部分、西夹室台基向西凸出部位相接处形成四个内转角:东夹室西南↑E∠7、东夹室西北↑E∠4,西夹室东南↑W∠7、西夹室东北↑W∠4。内转角直接用砖壁转砌,均没有安放角柱,亦未安放土衬石。东夹室台基西南角↑E∠7和西夹室台基东北角↑W∠4处砖壁破坏,按基槽的外边测量;东夹室台基西北角↑E∠4和西夹室台基东南角↑W∠7残留砖壁下部,按砖壁外皮为准测量。
东夹室台基东南外转角与西南内转角↑E∠6—↑E∠7间距6.13米,东夹室台基东北外转角与东夹室台基西北内转角↑E∠5—↑E∠4间距为6.13米,即:按砖壁外皮下部计算,东夹室台基比寝殿台基向东凸出6.13米。西夹室台基西南外转角与西夹室台基东南内转角↑W∠6—↑W∠7之间距离6.13米,西夹室台基西北外转角(有金边)与东北内转角↑W∠5—↑W∠4之间距离6.1米。即:按砖壁外皮下部计算,西夹室台基比寝殿台基向西凸出6.1—6.13米。东夹室台基东壁↑E∠5—↑E∠6之间长13.52米,西夹室台基西壁↑W∠5—↑W∠6之间长13.49米。
以包砖外皮或柱础石金边内角为准计算,东夹室台基西南内转角与寝殿主体台基东南外转角↑E∠7—↑E∠8间距3.8米,西夹室台基东南内转角与寝殿主体台基西南外转角↑W∠7—↑W∠8间距3.81米,即东夹室、西夹室台基南侧比寝殿主体台基南侧向北退收3.8—3.81米。
以包砖外皮或柱础石金边内角为准计算,东夹室台基西北内转角↑E∠4与寝殿主体台基东北外转角↑E∠3间距3.64米,西夹室台基东北内转角↑W∠4与寝殿主体台基西北外转角↑W∠3间距3.65米,即东夹室、西夹室台基北侧比寝殿主体台基北侧向南退收3.64—3.65米。(https://www.daowen.com)
C.香阁台基
香阁台基东北外转角↑E∠1与西北外转角↑W∠1的土衬石均已丢失,测量按基槽的外边(砖壁外皮的延长线交点)间距13.46米。香阁台基东北外转角与东南内转角↑E∠1—↑E∠2间距6.08米。香阁台基西北外转角与西南内转角↑W∠1—↑W∠2间距6.1米。香阁台基东南内转角与寝殿主体台基东北外转角↑E∠2—↑E∠3间距4.8米,香阁台基西南外转角与寝殿主体台基西北外转角↑W∠2—↑W∠3间距4.83米,即香阁台基比寝殿主体台基向北凸出6.08—6.1米,东、西比主体台基分别退收4.8—4.83米。
②柱础坑现状
A.寝殿柱础坑分布情况(彩版二五四;彩版二五七,1)
寝殿上层台面,可见有围成长方形的基槽,基槽深0.15米,应是寝殿四面墙壁地基拆除后所留痕迹。殿内地面,以现存基槽内边测量为东西12.15×南北9.2米。
在寝殿南墙基槽内,六个柱础坑ZC028—ZC029—ZC030—ZC031—ZC032—ZC033由东向西排列,现存的尺寸按“东西长度×南北宽度-深度”测量分别为:1.4×1.3-0.3、105×1.29-0.34、120×1.3-0.4、145×1.3-0.4、100×1.31-0.39、1.55×1.3-0.3米,前后坑位邻边相距分别为1.1—0.45—4.6—0.35—1.15米。
在寝殿东墙基槽内,五个柱础坑ZC028—ZC027—ZC026—ZC025—ZC013由南向北,现存的尺寸按“南北长度×东西宽度-深度”测量分别为1.3×1.4-0.3、1.12×1.26-0.36、1.3×1.4-0.36、1.3×1.4-0.25、1.35×1.4-0.37米,前后坑位邻边相距分别为0.91—0.3—2.24—2米。
在寝殿北墙基槽内,六个柱础坑柱础ZC013—ZC014—ZC015—ZC016—ZC017—ZC018由东向西,现存的尺寸按“东西长度×南北宽度-深度”测量分别为:1.4×1.35-0.37、1.2×1.6-0.38、1.2×1.55-0.39、1.3×1.5-0.4、1.3×1.5-0.4、1.55×1.35-0.41米,前后坑位邻边相距分别为:1.4—0.2—4.6—0—0.75米。
在寝殿西墙基槽内,五个柱础ZC033—ZC042—ZC041—ZC040—ZC018由南向北,现存的尺寸按“南北长度×东西宽度-深度”测量分别为:1.3×1.55-0.3、1.05×1.05-0.28、1.3×1.4-0.32、1.3×1.4-0.42、1.35×1.55-0.41米。前后坑位邻边相距分为0.4—1.05—2.23—2米。
因柱础坑均是柱础被取走经过破坏后的残留现状,已非修建寝殿时原来的大小,且不规矩,上述尺寸已难以反映原貌,但尚能为判断柱础原来的数量和大体位置提供依据。
B.东夹室柱础坑分布情况(彩版二五四;彩版二五六,2)
东夹室其西墙即为寝殿东墙,不再赘述。
东夹室南墙自东向西分别为ZC022—ZC023—ZC024—ZC027,现存状况如下:柱础ZC022位于东夹室的南墙与东墙交汇的东南角处,西与柱础坑ZC023东边相距1.22米,北与东夹室东墙柱础ZC021南边相距1.46米,该柱础坑南北1.14、东西1.1、深0.3米。柱础坑ZC023西边与柱础ZC024东边相距2.57米,该柱础坑南北1.14、东西0.87、深0.29米。柱础ZC024尚保留原位,西边与柱础坑ZC027东边相距1.55米,柱础石为玄武岩,该石底面略呈长方形且较大、上部南北两面向内缩折形成二层台,顶面为长方形,东西方向横断面为长方形、而南北方向的横断面略为凸字形,北侧下部二层台均残断缺失,南部二层台面亦被砸坏变低,现高0.22—0.28米;从断茬处以上为原凸起部分,据此判断该凸起部分原高于下层台0.09米;顶面东西1、南北0.31米,下部东西1.015、南北0.705、通高0.384米。加工较粗,下部为毛石,上部平面为糙面,在凸起部侧面可见有斜向凿痕(图版八三,2)。柱础坑ZC027位于东夹室的南墙与西墙(即寝殿东墙)交汇的西南角处,北与西墙柱础ZC026上口相连下部相距0.3米,南边与028北边相距0.91米,该柱础坑南北1.12、东西1.26、深0.36米。
东夹室东墙柱础自北向南分别为ZC019—ZC020—ZC021—ZC022,现存状况如下:柱础坑ZC019位于东夹室东墙与北墙交汇的东北角处,南边与ZC020北边相距1.33米,西与西墙(寝殿东墙)基槽东边(柱础坑ZC013东边)相距6.52米,坑内有较多汉白玉残块,该柱础坑南北1.1、东西1.14、深0.28米。柱础坑ZC020南边与ZC021北边相距2.37米,该柱础坑南北1.19、东西0.83、深0.28米。柱础坑ZC021南边与柱础坑ZC022北边相距1.46米,该柱础坑南北1.17、东西0.85、深0.23米。ZC022尺寸在前文南墙叙述。
东夹室北墙东西向的基槽较明显,但槽内仅东部与东墙相接处的东北角处发现有一个柱础坑ZC019。但在槽内西部与寝殿相接处,ZC013的东南方向发现有一个圆坑H,此坑南北2.7、东西2.5、深0.5米,因不能确定是否是柱础坑还是纯粹的近现代扰坑,因而未按柱础编号。ZC019尺寸在东墙已叙述。
C.西夹室柱础坑分布情况(彩版二五四;彩版二五八,1)
西夹室东墙即为寝殿的西墙,其柱础坑尺寸详见寝殿柱础分布情况。
西夹室西墙柱础坑自北向南分别为ZC034—ZC035—ZC036—ZC037,现存状况如下:柱础坑ZC034位于西夹室西墙与北墙交汇的西北角处,南边与柱础坑ZC035北边相距0.53米,东边与东墙(寝殿西墙)基槽西边相距(柱础坑ZC018西边)相距7.11米,该柱础坑南北1.35、东西1.18、深0.28米。柱础坑ZC035南边与柱础坑ZC036南边相距3.35米,该柱础坑南北0.87、东西1.16、深0.28米。柱础坑ZC036南边与柱础坑ZC037相距1.93米,该柱础坑南北1.02、东西1.29、深0.28米。柱础坑ZC037位于西墙与南墙交汇处的西南角处,东边与南墙柱础坑ZC038西边相距1.29米,该柱础坑南北1.1、东西0.94、深0.2米。
西夹室南墙柱础坑自西向东分别为ZC037—ZC038—ZC039—ZC042。现存状况如下:柱础坑ZC037详见前文西墙柱础坑分布情况。柱础坑ZC038东边与柱础坑ZC039西边相距3.01米,西边与柱础坑ZC037东边相距1.28米,该柱础坑南北0.97、东西1.07、深0.2米。ZC039是南墙内唯一保留的一块玄武岩柱础,东边与柱础坑ZC042西边相距1.34米,该柱础石底面呈长方形且较大、上部南北两面缩折形成二层台,顶面为长方形,东西方向横断面为长方形、而南北方向的横断面为凸字形,加工较粗,下部为毛石,上部平面为糙面,在凸起部位的侧面和二层台上面可见有斜向凿痕。凸起部分高于二层台0.12米。顶面东西0.94、南北0.6—0.63米,下部东西1.05、南北0.93、通高0.44米(图版八四,1)。柱础坑ZC042位于西夹室南墙与寝殿西墙交汇处,详见寝殿西墙柱础坑分布情况。
西夹室北墙基槽较明显,但仅在槽内西端与西墙相接部位发现一个柱础坑ZC034,详见西夹室西墙。北墙基槽东端在柱础坑ZC018的南部与寝殿西墙相接。与西夹室北墙对应的东夹室的北墙,也仅在角部发现一个柱础坑。二者情况相同,说明很有可能在两个夹室北墙内原本就各自只在角部存在一个柱础。
D.香阁柱础分布情况(彩版二五四;彩版二五七,2)
香阁上层台面,可见有围成长方形的基槽,基槽深0.15米,应是寝殿四面墙壁地基拆除后所留痕迹。柱础均发现于墙壁基槽内。阁内地面残留有铺地方砖(图版八四,2;图版八五,1)。
香阁南墙即寝殿北墙,柱础坑自东向西排列ZC014—ZC015—ZC016—ZC017,尺寸详见寝殿北墙柱础坑排列情况。
香阁西墙柱础自北向南分别为ZC008—ZC012—ZC011—ZC017,情况如下:柱础坑ZC008位于香阁的西北角墙壁转角处,东边与柱础坑ZC007西边相距1.84米,南边与柱础坑ZC012北边相距1.82米,该柱础坑南北1.58、东西1.35、深0.21米。ZC012和ZC011两个柱础保留原位,为两块凸字形石柱础(图版八五,2)。ZC011形制略同于西夹室玄武岩柱础ZC039,下部为方形底座,上面凸起长方体,东西横断面呈凸字形,边长东西0.98、南北0.99、通高0.52米,凸起部分东西宽0.67、南北同于座长0.99、高0.13米(图版八六);北侧柱础ZC012形状相同,下部不规则,东西1.01、南北长1.07、高0.48米,凸起部分东西宽0.74、南北同于座长1.01、高0.155米(图版八七,1)。柱础坑ZC017北边与凸字形石柱础ZC011南边相距1.57米,东边南墙(寝殿北墙)柱础坑ZC016西边相距0.32米,该柱础坑南北1.5、东西1.3、深0.4米。
香阁东墙柱础自北向南分别为ZC005—ZC010—ZC009—ZC014,情况如下:柱础坑ZC005位于香阁的东北角墙壁转角处,南边与柱础坑ZC010北边相距1.43米,西边与北墙柱础坑ZC006东边相距1.2米,该柱础坑南北1.29、东西1.18、深0.26米。ZC010和ZC009两个柱础保留原位,为两块凸字形石柱础(图版八七,2)。南侧柱础ZC009东西0.86、南北1.05、高0.5、凸起部分东西0.57、南北同于座长1.05、高0.18(在凸起西侧还有一小折高0.09)米。东墙北侧柱础石ZC010,东西0.84、南北0.935、高0.49米,凸起部分东西0.57、南北同于座长0.935、高0.18(在凸起西侧还有二层小折高0.03+0.04)米(图版八五,1;图版八八,1)。东墙内两个柱础石的东侧粘有白灰和脱落的灰砖残片,南部柱础石东侧还有砌砖。发掘时,香阁基槽内中央部位是扰土,砖已被取走,但沿基槽边部土质较硬,经过压实,保留原来形成时的模样,推测应是当时砌砖后将基槽内无砖部位的缝隙填实。柱础坑ZC014北边与凸字形石柱础ZC009的南边相距1.1米,西边与柱础坑ZC015东边相距0.6米,该柱础坑南北1.62、东西0.92、深0.38米。
香阁北墙柱础ZC005—ZC006—ZC007—ZC008自东向西排列,情况如下:柱础坑ZC005在东墙已叙述,柱础坑ZC006东边与柱础坑ZC005西边相距1.2米,西边与柱础坑ZC007东边相距1.92米,该柱础坑南北1.17、东西0.99、深0.13米。柱础坑ZC007东边与柱础坑ZC006西边相距1.92米,西边与柱础坑ZC008东边相距1.83米,该柱础南北0.8、东西1.22、深0.12米。柱础坑ZC008南边与凸字形石柱础ZC012北边相距1.83米,该柱础南北1.58、东西1.35、深0.21米。
在香阁的东墙基槽以东、寝殿基槽ZC013外侧东北部和西墙基槽以西、寝殿基槽ZC018外侧西北部,各有两个柱础呈对角分布。四个柱础坑分别为:ZC001、ZC002、ZC003、ZC004。柱础ZC001与柱础坑ZC002位于寝殿的东北角外侧。其中东侧东北角的ZC001尚留存原位,为方座圆形覆盆状,四边均有2厘米宽的抹边,上雕覆盆,饰宝装莲花,已残损,柱础底座边长分别为东1.065、南1.05、西0.96、北1.06、通高0.45、覆盆直径1.05、高0.12米,柱础保留原位,基槽未发掘(彩版二五八,2;彩版二五九)。ZC001与位于其西南角处的ZC002相距0.73米。柱础坑ZC002南北1.07、东西0.6、深0.15米。柱础坑ZC003与ZC004位于寝殿外侧的西北角处,ZC003东南角与ZC004的西北角处相距0.39米。ZC003南北1.75、东西1.6、深0.27米。ZC004南北1.05、东西0.99米、深0.14米。根据ZC001推测,与之对应的ZC003也为安放汉白玉柱础之处。而ZC002和ZC004柱础坑较浅,不排除为安放装饰性石板的地方。
③寝殿、东夹室、西夹室、香阁柱网结构
寝殿、东夹室、西夹室、香阁均保留墙基基槽,大致呈品字形分布。
A.寝殿柱网结构 寝殿墙基基槽平面围成长方形,南、东、西面基槽中间部位明显断开,断开的部位没有下挖,与殿内地面相平,应是门道的位置,通过此处分别与柱廊、东夹室、西夹室相通。而北部墙基中间基槽是东西向通连的,很有可能是因盗取墙内砖石材料而被坏所致,推测原本可能也是断开的,因为寝殿向北还应该有与香阁相通的门道。寝殿四面墙的基槽内均可见柱础坑位,其中四个角部各有一个柱础坑:东北角ZC013、西北角ZC018、东南角ZC028、西南角ZC033。南/东/北/西四面墙在上述四个角部柱础坑之间各有4/3/4/3个柱础坑:南墙ZC029—ZC030—ZC032—ZC033;东墙ZC025—ZC026—ZC027;北墙ZC014—ZC015—ZC016—ZC017;西墙ZC040—ZC041—ZC042。各个坑位之间的距离不是均匀分布。南墙和北墙的四个柱础坑每两个为一组:ZC029—ZC030;ZC031—ZC032;ZC014—ZC015;ZC016—ZC017。这四组柱础坑分列门道的东西两侧。每组的两个柱础坑之间各自距离很小,而分别与寝殿四个角部的柱础坑位距离较远,即ZC014与东北角ZC013、ZC017与西北角ZC018、ZC029与东南角ZC028、ZC032与西南角ZC033之间距离较远。这可能是因为受门道影响,每面墙壁中部靠近门道的两个柱础是增设的,从而使其外侧的柱础略外移而造成的。寝殿东墙与东夹室之间、西墙与西夹室之间各自门道的南、北两侧各有一个柱础坑:东墙ZC025和ZC026;西墙ZC040和ZC041。其中位于门道南侧的柱础坑ZC026和ZC041,与寝殿东南角ZC028和西南角柱础坑ZC033之间,各自还有一个柱础坑ZC027和ZC042。ZC042距ZC041较远,而与ZC033较近,恰好位于寝殿西墙与西夹室南墙基槽交接处。ZC027破坏较严重,现在的坑位有可能已非原柱础所在,其原来的位置现已无法确认,但根据与之对应的ZC042的情况推测,此坑原本也应该距ZC026较远而与ZC028接近,恰好位于与寝殿东墙与东夹室南墙基槽交接处,只是破坏后的坑位向北偏离原来的位置了。门道北侧柱础坑与寝殿角部柱础坑之间没有发现柱础坑迹象(亦有可能是被破坏了)。这些柱础坑当已非原大,在取走柱础石时已破坏,比原来要加大一些,且形状与位置亦有变化。殿内地面,东西门道之间的地面可见东西排列三个浅坑,且西部的浅坑底部尚留有粘结的白灰泥,但没有与殿内地面其他地点相似的砖缝痕迹,推测应该是铺设装饰性石板之处。仔细观察殿内地面,隐隐约约东西向和南北向各自成三排共有九个类似的浅坑,在东南角部位亦有一处虽地面看不出低下的现象,但可见白灰泥干后碎成的小颗粒。殿内虽地面经严重破坏,迹象不明显或已无存,但在应该存在浅坑的地方,都存在灰渣或隐约局部略低的迹象,据此仍可推断殿内地面原应有九个坑位存在。柱廊部位的柱础坑内发现有花岗岩薄石板残块(花斑石),很有可能就是此类浅坑内铺设的地面装饰材料(详见后文)。浅坑尺寸为边长1.1米的方形,略深于地面0.05米或与仅有灰渣而与现地面相平。
寝殿殿内地面,以现存基槽内边测量为东西12.15×南北9.2米。根据墙壁基槽内柱础分布和殿内装饰性石板浅坑分布状况推测:寝殿应该面阔和进深均为三间。
B.东夹室、西夹室柱网结构
东夹室西墙即为寝殿东墙。南、东、北三面墙的基槽与寝殿东墙基槽转折相连。东夹室的东南角和东北角各有一块柱础石坑位:ZC022和ZC019。其南墙西端与寝殿东墙通连,西端的柱础石坑即前述位于寝殿东墙内的ZC027,除此柱础坑及角部柱础坑外,南墙还有两个柱础坑ZC023、ZC024,其中的西侧者ZC024尚保留玄武岩柱础石。东墙在东南角ZC022和东北角ZC019坑位之间亦有两个柱础坑位:ZC021和ZC020。因基槽破坏严重,基槽的东边已无迹象,这两个坑位亦已不甚明显。北墙内除角部坑位ZC019外没有发现其他柱础坑位,在对应的西夹室北墙情况与此同,亦没有发现柱础坑位,二者可互相印证。当然亦存在原有柱础已被完全破坏的可能性。据墙内柱础坑位判断,东夹室面阔进深均为三间。东夹室内地面亦可见有类似于寝殿内地面的浅坑,东西3×南北3=9个。
东夹室南墙基槽宽1.3、北墙基槽宽1.52米,东墙基槽已破坏。东夹室基槽内边间距东西7.5 ×南北7.3米。南墙基槽内尚保留一个玄武岩柱础石ZC024(图版八三,2)。南墙基槽内柱础坑位ZC022—ZC023—ZC024—ZC027中心点间距由东向西分别为:2.63—3.58—2.4米。这有可能是东西向三间的各自进深。东夹室东墙柱础自南向北分别为ZC022—ZC021—ZC020—ZC019,其中心点间距为2.6—3.4—2.6米,这有可能是南北向三间的各自面阔。东墙中心线到台基东边砖壁外皮间距2.33米,这是依ZC022号柱础坑位中心点即其东西方向边长的中点位置到上层台基东壁砖外皮为准测量的结果,若依其坑东边计算则为1.76米。
西夹室与东夹室对称,情况与东夹室情况完全相同。西夹室北墙槽宽1.5—1.52、南墙槽宽1.52、东墙基槽宽1.64米,西夹室西墙基槽已严重破坏。南墙基槽内保留原位的一块玄武岩柱础ZC039(图版八四,1),它的中心点与北墙基槽中心线垂直距离8.61米,这即是西夹室南、北墙基中心线的间距。东西墙基槽内侧(基槽内边之间)距离为7.3—7.36米,若基槽宽按1.5—1.64米计算,则推测东西两墙中心线距离在8.8—8.93米左右。西墙中心线(西墙柱础坑位中心点连线)距台基西侧砖壁外皮2.11—2.3米。即:西夹室四周基槽内现存地面,东西7.3—7.36×南北7.1米。南墙内的四个柱础坑位ZC037—ZC038—ZC039—ZC042中心点间距由西向东分别为2.46—3.7—2.32米,这可能比较接近东西向三间的各自进深尺寸。西夹室西墙柱础坑自南向北分别为ZC037—ZC036—ZC035—ZC034,中心点间距由南向北分别为2.91—4.1—1.6米,如果这是南北向三间的面阔,则尺寸很不合理,很可能是破坏柱础时使坑位偏离原位造成的结果。
C.香阁柱网结构
香阁四壁基槽围成方形。香阁南墙基槽即为寝殿北墙基槽,东墙、西墙与寝殿北墙结合部位的柱础坑位于寝殿北墙内,即ZC014和ZC017,前已述及。除此以外,香阁东北角和西北角亦各有一坑位ZC005和ZC008,东、西墙基内除与寝殿北墙结合部ZC014和ZC017、角部柱础坑ZC005和ZC008以外,各自还保存有两个青石柱础:东墙ZC009和ZC010(图版八五,1;图版八七,2;图版八八,1)、西墙ZC011和ZC012(图版八五,2;图版八六;图版八七,1)。北墙在两个角部柱础坑ZC005和ZC008之间,还有两个柱础坑位ZC006和ZC007,与寝殿相通的门道两侧即寝殿北墙的柱础ZC015和ZC016。但因香阁台基北部破坏严重,台面已低下,因而柱础坑周边不全,仅可辨别在该坑位置局部比周围略低的迹象。
香阁东墙基槽宽1.68米,墙基内两块凸字形石柱础ZC009—ZC010中心点距3.7米。西墙基南宽1.66、北宽1.52米,其内两块凸字形石柱础ZC011—ZC012的中心点距离3.65米。东、西墙之间若以凸字形石柱础中心点距离计算,则南边两石ZC009—ZC011距离为8.64、北边两石ZC010—ZC012距离为8.72米。香阁南墙与寝殿北墙共用一墙基,基槽宽1.68米,从该基槽南边到香阁北墙基槽南边为8.92米,香阁北墙基槽之北边已破坏,直到台壁的砖槽北边(上层台基砖壁外皮)为12.1米。若香阁的北墙基槽也按1.68米计算,则香阁的北墙与南墙中心点间距离即香阁进深应为8.92米。北墙中心到香阁台基北壁砖外皮为2.34米。香阁西墙基槽北柱础ZC012中心点到上层台基西壁砖外皮的距离为2.35米。香阁东墙北柱础石ZC010中心点到上层台基东壁砖槽外皮距离2.4米。
在香阁的东墙基槽以东、寝殿基槽ZC013外侧东北部的ZC001,和西墙基槽以西、寝殿基槽ZC018外侧西北部的ZC003应是对称分布的两个汉白玉柱础,坑位较浅的ZC002和ZC004亦是东西对称。这四个柱础很可能是香阁东西两侧的附属建筑结构所用。柱础ZC001中心点到上层台基东壁外皮和北壁外皮距离分别为2.32、2.33米,它与香阁东墙南部凸字形石柱础(ZC009)东西基本在一条线上,中心点距为4.94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