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叔右監門衛大將軍仲的可右武衛大將軍遥郡刺史皇叔太子右監門率府率仲葳可小將軍制
勑具官某等〔一〕:朕纘嗣昌業,覃慶列位,小大之臣,莫不受賜,矧其屬在公族,可使後於庶姓?而爾等皆以親憂,弗俟成命,既給達禮,宜申前寵。或進躋武衛,而領郡符;或升〔二〕列環尹,而〔三〕備幕府。敬服異數,益修善行。可〔四〕。(又見《永樂大典》卷一萬三千四百九十八)
【校】
〔一〕勑具官某等,據《永樂大典》、文津閣本、周校本、沈校本補。
〔二〕升,文淵閣本作“身”。(https://www.daowen.com)
〔三〕而,《永樂大典》、周校本、沈校本作“初”。
〔四〕可,據《永樂大典》、文津閣本、周校本、沈校本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