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部郎中王諤可知濟州都水監丞錢曜可水部郎中
〔一〕制
勑具官某等〔二〕:臺郎重選,郡守優寄,朝廷待材用之宅,兼仕宦〔三〕之美,是皆雍容内外之望,用爲更互出入之地。以諤效官文昌,既歴歲月,俾分符竹,往臨鉅野。以曜領護都水丞事修舉,進升省闥,仍莅起曹。勉副茂恩,力圖來效。可〔四〕。(又見《永樂大典》卷一萬三千四百九十八)
【校】
〔一〕中,周校本原作“中”,後校改爲“官”,沈校本原作“官”。(https://www.daowen.com)
〔二〕勑具官某等,據《永樂大典》、文津閣本、周校本、沈校本補。
〔三〕宦,《永樂大典》作“官”。
〔四〕可,據《永樂大典》、文津閣本、周校本、沈校本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