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部郎中王諤可知濟州都水監丞錢曜可水部郎中〔一〕制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水部郎中王諤可知濟州都水監丞錢曜可水部郎中 〔一〕制

勑具官某等〔二〕:臺郎重選,郡守優寄,朝廷待材用之宅,兼仕宦〔三〕之美,是皆雍容内外之望,用爲更互出入之地。以諤效官文昌,既歴歲月,俾分符竹,往臨鉅野。以曜領護都水丞事修舉,進升省闥,仍莅起曹。勉副茂恩,力圖來效。可〔四〕。(又見《永樂大典》卷一萬三千四百九十八)

【校】

〔一〕中,周校本原作“中”,後校改爲“官”,沈校本原作“官”。(https://www.daowen.com)

〔二〕勑具官某等,據《永樂大典》、文津閣本、周校本、沈校本補。

〔三〕宦,《永樂大典》作“官”。

〔四〕可,據《永樂大典》、文津閣本、周校本、沈校本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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