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奉郎賈種民可知濮州制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朝奉郎賈種民可知濮州制

勅具官某〔一〕:冉求,政事之材也,而曰“如五六十,求也爲之”,此邑宰之任也。賢者之於民事,豈易之哉!今州郡之寄,總列城之富,長郡吏之治,利澤足以及物,雖曰小邦,爲榮遇矣。濮實古郡,邇於王畿,汝自請而得,其有以幹固稱職乎。可〔二〕。

【校】

〔一〕勅具官某,據文津閣本、周校本、沈校本補。(https://www.daowen.com)

〔二〕可,據文津閣本、周校本、沈校本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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