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奉郎賈種民可知濮州制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朝奉郎賈種民可知濮州制 勅具官某〔一〕:冉求,政事之材也,而曰“如五六十,求也爲之”,此邑宰之任也。賢者之於民事,豈易之哉!今州郡之寄,總列城之富,長郡吏之治,利澤足以及物,雖曰小邦,爲榮遇矣。濮實古郡,邇於王畿,汝自請而得,其有以幹固稱職乎。可〔二〕。 【校】 〔一〕勅具官某,據文津閣本、周校本、沈校本補。(https://www.daowen.com) 〔二〕可,據文津閣本、周校本、沈校本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