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議大夫充集賢殿修撰提舉崇福宫范子奇可知鄭州制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朝議大夫充集賢殿修撰提舉崇福宫范子奇可知鄭州制

勅具官某〔一〕:陪京之右,圃田爲大,當二都之衝道,爲三輔之繁會。加以郡治初復,民務至衆,宜得良守,以興善治。惟某精于吏術,屢宣使指,向以辭疾,退就散地。蓋昔之能者,或卧而爲治,是用付之左符,俾居東里。勿以淮陽爲薄,所期東海政清也。可〔二〕。

【校】

〔一〕勅具官某,據文津閣本、周校本、沈校本補。(https://www.daowen.com)

〔二〕可,據文津閣本、周校本、沈校本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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