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正燕若古可國子監丞大理寺丞李舉之可都水監主簿制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大理正燕若古可國子監丞大理寺丞李舉之可都水監主簿制 勅具官某等〔一〕:九寺之職事,治獄爲劇。爾等皆莅官大理,是已試於其難者。屬此官罷,徙爾他局。夫猶斧斤之於攻木,根節可解,若其餘則易而無滯。國庠總冑子之版,都水主溝洫之事,以其明辨,何有弗治?毋曰弗類,勉力自効。可〔二〕。 【校】 〔一〕勅具官某等,據文津閣本、周校本、沈校本補。(https://www.daowen.com) 〔二〕可,據文津閣本、周校本、沈校本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