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婚姻案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四、婚姻案

F 124∶W 10

(竹纸,残,草行书,256×233毫米)

取状妇人拜也伦

有拜也伦年卅五岁无疾孕系本

路在城站户张唐兀乃子失烈门驱

口见在额迷渠与夫同居除备细

词因另行别立短状招伏不合于至正

八年正月廿二日听从夫妻朵忽

说你向拜也伦言说我与乃立温八

F 1∶W 65

(竹纸,残,草书,经涂改,220×185毫米)

取状人拜颜

右拜颜年四十三岁无病系

□干合儿大王位下怯薛丹户计见□

□住坐今为照火都丁位下委任昝官朝鲁

嫁与

□右乌朝鲁□男失烈门为妾图示

□取状图示

□年九月初图示

□女大图示

F 79∶W 42

(竹纸,残,行书,215×494毫米)

妇改嫁赵外郎为妻图示

还屯园聚伏乞合行具呈仰

照详□杨塔赵外郎将

四十七发付施行

□申

□肃行中书省(https://www.daowen.com)

图示

提控案牍 冯

□  事 李⊕

图示 图示

廿六日 图示   图示

F 111∶W 73

(麻纸,残,草行书,225×406毫米)

图示至今月图示

图示鬼妻夫二人各图示

如违限不到之时至日各图示

甘当罪犯不词执结图示

台旨

大德三年七月日与承管人各丑昔⊕状

F 13∶W 301

(竹纸,残,行书,256×252毫米)

(正面)

兰经过前去圣容寺井内取水以

此答失帖木思想要以剌罕残病举

发眼目昏暗无人缝补衣服将忽都

歹诈认系是姊妹恐再告争若断

从为良就作妾妻不委至正年闰

十月初八日答失帖木在圣容寺门兰坐

官有帖木海牙过房亲女忽朝歹

又行南来寺院内取水以此答失帖

(背面)

右卷    准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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