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总则

为了更好地完成保教工作,创造和谐园所,树立正气,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质量,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特制定本制度。

(1)凡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及职业道德规范,当月出全勤,无任何违纪行为,顺利完成本岗工作,效果好、工作效率高者给予绩效工资基数的奖励。凡受到家长领导表扬者额外给予一定奖励。

(2)在岗期间出现幼儿意外伤害或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据责任轻重,按事故大小,扣除部分绩效工资及岗位工资(主班占事故的70%责任,配班占事故的30%责任)。由于失职造成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除经济处罚外,给予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https://www.daowen.com)

(3)全体工作人员须严格履行各自岗位职责。不履行、不胜任、不服从分配、不服从管理、制造事端、影响工作者,经教育仍不思悔改、不纠正行为则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4)年终奖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全年的工作表现发放相应的年终奖,成绩突出的给予奖励,出现事故或违反劳动纪律的酌情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