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制度

第四节  安全 教育制度

为切实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将安全教育作为重要教育教学内容,根据不同幼儿年龄段的生理心理特点、接受能力和可能遇到的安全风险,进行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安全教育,特制定本制度。

(1)每学期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一次大型安全教育研讨会,组织学习《幼教中心安全手册》。

(2)每月组织一次全园安全应急演练,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凡新应聘的教职工,上岗前由中心领导向其进行安全工作培训,学习《幼教中心安全工作手册》《幼教中心员工手册》,为上岗开展各项工作奠定基础。

(4)教职工每学年不定期学习防火、防盗、防毒、防人身伤害、防工伤事故、防交通事故等基本方法和技能,提高判断、处理事故的能力。

(5)在日常工作中,教师要根据幼儿实际情况不定期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

(6)坚持开展丰富多彩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各班组织相关的安全教育主题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