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应急演练制度

第十三节  安全应急演练制度

为提高幼教中心应急反应能力,保证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开展,确保意外事件发生后能够统一指挥、有条不紊地开展好相关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应急演练应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园内要制定出各类详细的安全应急预案和演练方案,把应急演练工作落到实处。

(2)成立以中心主任为组长,中心副主任(主管后勤)、中心副主任(主管业务)、部门主任、部门班长为组员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3)制订学期或年度安全计划,开展不同形式的培训及演练。

(4)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检验预案的实效性、可操作性,纠正演练及预案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全体人员的应急反应能力和救援能力。

(5)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各类安全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结合园内实际情况,以多种形式组织由各相关部门参加的预案演练,使各岗人员熟知各类事件应急处理的程序及流程,明确自身职责,提高协同作战的能力,保证应急救援能协调、有效、迅速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