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创建平安校园,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良好的教育教学和幼教中心环境秩序,确保师幼安全,防止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每周由园领导带领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对园内消防安全及设备设施等各项安全工作进行安全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定期组织全园教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技能培训及消防疏散演习,加强“一警六员”实操实训,提升全体教职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3)重视消防安全,增强消防安全意识。一旦有火情,人人都要自觉参与扑火。全园教职工执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安全责任,管理好各自使用的场所、电器,谁使用谁负责,责任落实到人。
(4)每学期开学前检查水、电设施,请燃气公司人员对食堂的燃气管道,燃气探头、报警器等进行检查,定期保养维护。
(5)食堂人员在进行点火操作时,必须严格按照食堂操作规范进行操作,不得离开灶台。若发现煤气泄漏应及时关闭气源并报修。
(6)教职员工上班期间要做到人走断电,下班前必须拔掉电源插头,关闭电扇、空调、录音机、一体机等电器设备,做好离园检查,填写安全检查记录。
(7)定期检查电线线路、开关、插座等用电安全,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用电装置,禁止超负荷用电;灯泡和胶枪等不得靠近易燃物。园内严禁电动车充电,教师手机充电时必须要有人在场,避免长时间充电引发火灾。
(8)安全员负责定期检查和更新消防器材设备,保证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
(9)在风干物燥、火情易发的春、秋、冬季节,保洁要每天随时清理可燃物、易燃物、堆积物、垃圾等,要始终保持园内环境卫生,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
(10)门卫每晚须对全园进行安全巡视,检查门窗、电源、电器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11)园内及周边区域按有关规定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幼儿园内严禁吸烟,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12)教师宿舍严禁使用电炉、电热褥、电热棒、电取暖器等具有危险性的用电器及大功率的用电设备。
(13)严禁私接电源和插座,严禁改动电气线路等。
(14)加强幼儿消防安全教育,充分利用班级安全墙及每月的安全教育课让幼儿了解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习火灾自救的方法,提高自我安全防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