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一旦出现紧急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应对,保证紧急突发事件的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置。(https://www.daowen.com)
(2)本条例所称紧急突发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在园幼儿及教职工的健康受到严重损害的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