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预案
为有效加强幼教中心施工安全生产,及时控制和消除工程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安全事故发生后的处置和救援工作,最大减少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施工生产内容及幼教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施工安全应急预案。
(一)应急预案的任务和目标
(1)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优先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做到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幼教中心委派专人负责监督施工方落实施工安全协议的具体要求,面对可能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协助施工方及时采取抢救措施,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触电、火灾以及机械伤害等事故的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幼教中心对各类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都应当落实“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救人第一”的方针,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冷静有序、团结协作,遵循“快速有效处置、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启动施工预案。
(二)施工安全应急机构
1.施工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中心主任(第一安全责任人)。
副组长:中心副主任(主管后勤)中心副主任(主管业务)。
组 员:值班人员。
2.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组 长: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指挥各部门协助施工方有条不紊地进行救援工作。
副组长:
(1)中心副主任(主管后勤):对施工安全协议负责监督和落实,对事故原因做初步判断和分析。
(2)两名副主任协助施工方对事故现场应急救援,防止事故蔓延和扩大。严格保护施工现场,做好标记并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严格按照“第一时间先口头、后书面”的要求做好突发情况信息的报送工作。
(3)组员:在最短时间内了解事故情况;协助施工方救援;协助有关部门调查;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事故善后处置工作。
(三)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流程
(1)事故发生初期,事故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应急自救措施,同时启动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现场抢险,防止事故扩大。通知相关部门尽快恢复有关设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2)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应急小组立即投入运作,在第一时间抢救受伤人员;当出现人员受伤时,及时拨打急救电话120呼叫医疗援助;其他相关部门应做好抢救配合工作。
(3)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或当事人必须将所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报告相关监管部门,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位置;事故类型(火灾、倒塌、触电、爆炸、泄漏、机械伤害等);伤亡情况及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评估;事故涉及的危险材料性质、数量;事故发展趋势,可能影响的范围,现场人员和附近人口分布;事故的初步原因判断;采取的应急抢救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救援抢险的事宜;事故的报告时间、报告单位、报告人及电话联络方式。
(4)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和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和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5)积极妥善做好善后工作,追究当事人或施工单位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