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俄道胜银行在中国的纸币发行

八、华俄道胜 银行在中国的纸币发行

甲午中日战争以后,俄法两国决定联合在中国设立银行,扩大在华经济势力。华俄道胜银行章程在圣彼得堡议定,1895年12月经俄国政府批准,在圣彼得堡成立总行。银行的创建者有:巴黎霍丁格尔公司银行、巴黎荷兰银行、里昂信托银行、巴黎国家贴现银行和圣彼得堡国际银行。银行初创时资本为600万卢布,其中3/8是俄国股份,5/8是法国股份。银行八名董事恰成反比,法国占三名,俄国占五名。

为给银行挂上中俄合办的招牌,1896年9月,华俄道胜银行与清政府签订了“入股伙开合同”。合同规定:“中国政府以库平银五百万两与华俄道胜银行伙作生意。”[129]清政府入股资本折合俄币756.2万卢布,以俄法贷款扣拨支付。而俄法投资于银行的不过1125万卢布,中国一家的投资,相当于俄法投资的近70%,但在理事会上却没有为中国留一席之地。清政府享受的权利仅是:“赔赚照股摊认”;会计月报表、年报表,送中东铁路中国“总办查核”;银行收歇时,“银行应照数归还”。

华俄道胜银行的分支机构遍及远东各地,它在中国的分支机构,高居各国在华银行之首。1896年分支机构相继进入上海、汉口、牛庄、天津。其后两年,扩大到芝罘、哈尔滨、旅顺、大连以至北京。1900年在宽城子、哈什、齐齐哈尔、吉林、长辛店、宁古塔,1901年在乌里雅苏台、库伦、张家口、铁岭、海拉尔、香港先后设立分支机构,并在福州、厦门、广州、镇江、汕头等地设立代理处。

1910年8月华俄道胜银行与俄国另一家与法国关系密切的北方银行合并,改称俄亚银行,中国仍称华俄道胜银行。

华俄道胜银行在中国境内发行的纸币,其种类有金卢布纸币、银两纸币、银元纸币、金币券、鹰洋纸币和羌钱纸币等。

(1)金卢布纸币

由于沙俄实行金本位,沙俄在中国东北发行了金卢布。

中国东北地区的民众把俄国纸币称为“羌帖”。羌帖有新旧之分,旧帖是1905年以前帝俄国家银行和中东铁路局发行的卢布纸币,面值有1卢布、3卢布、5卢布、10卢布、25卢布、50卢布、100卢布、500卢布等。新帖是从1918年开始华俄道胜银行发行的面值为五角、一元、三元、五元、十元、一百元的卢布纸币。

沙俄打着“金卢布”的招牌,在东北推行卢布纸币。声称卢布等于黄金,5卢布可兑换黄金1钱,1卢布兑换银币5钱8分。待卢布推广后,华俄道胜银行便停止兑换金银,转而兑换英镑、法郎和马克。

1903年中东铁路通车,俄国人规定:买客票、付运费、交木植税,一律只收卢布。铁路通车到南满后,卢布便推广到东北全境。到1907年“乘俄车则只收羌帖……持中国钱不能行用,反须加价以买羌帖”[130],沙俄数以亿计的羌帖通行于铁路所经之地,完全占领了东北的金融市场,市间不见官帖。中东铁路的工资发放、各种收支、市民交易都用羌帖。

(2)金币券

金币券是沙俄为了蚕食中国新疆而发行的金本位纸币,是沙俄把新疆纳入俄国市场的重要步骤。

1900年华俄道胜银行在喀什设立第一家分行,行址在喀什城西北角。1903年,设立伊犁、塔城分行。迪化分行于1919年开业。塔城分行属于西伯利亚中心支行管辖。喀什、伊犁分行属于撒马尔罕中心支行管辖。

1913年,华俄道胜银行在新疆发行金币券。金币券面值有一分、二分、一钱、二钱及一两五种票券。印有俄、满、回、汉四种文字。由该行的伊犁、塔城、喀什三个分行发行,随时可兑换黄金,内地京、津、沪、汉诸大埠亦可通用。金币券正面有俄、汉两种文字,背面有汉、满、维三种文字,标明“华俄道胜银行宁远、喀什、塔城分局凭票发给足色库平银金××整”,两面均有龙的图案。

(3)银两票和银元票

银两票和银元票最早由沙俄在东三省发行,后来改在内地的牛庄、大连、北京、天津、上海、汉口发行。银两票是以中国银两为货币单位的纸币,银两票有一两、五两、十两、二十两、五十两、一百两六种,并由各地分行加印地名。

银元票是以中国通用银元为货币单位的纸币,其面值有一元、五元、十元、五十元、一百元五种。华俄道胜银行发行的纸币,据统计,1911年为123万卢布,1912年为143万卢布,1913年为277万卢布,两年之间,增发了一倍。[131]

(4)鹰洋纸币和羌钱纸币

鹰洋纸币(兑换券)是牛庄道胜银行发行的一种地方券,流通区域仅限于牛庄及附近区域,数额不多,时间也不长。羌钱纸币实际是卢布纸币的一种小额券,实具辅币券的性质,发行数量也不多。

表11 华俄道胜银行历年在华发行纸币数额[132]

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