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银行在中国的纸币发行
2026年01月15日
十一、朝鲜
银行在中国的纸币发行
朝鲜银行(The Bank of Chosen)原名韩国银行。中日甲午战争后,朝鲜沦为日本的“保护国”,经日本政府特许,日韩两国于明治四十二年(1909)签订了在韩国设立中央银行的协定,同时发布《韩国银行条例》,由日本银行(日本的中央银行)总裁任韩国银行设立委员长。1910年日本吞并韩国,韩国已无设立中央银行的资格,韩国银行遂改组为朝鲜银行。
朝鲜银行开办之初,即在中国安东设立分行,是该行最早在华设立的分行。其后奉天(沈阳)、旅顺、高阳、铁岭、大连、长春、哈尔滨、四平街、开原、傅家甸、营口、吉林、奉天新市街、龙井村、郑家屯、北京、天津、上海、青岛等分行次第成立。
朝鲜银行在华发行的纸币,有金票、钱票两种。金票是以日本金币为货币单位的纸币,其发行准备金即以日金充当现金准备。金票面值分为一元、五元、十元、五十元、一百元五种,为找零计,又发行一角、二角、五角等小票,不过数额不大。钱票是该行在北满地区发行的辅币券,面值有十钱、二十钱、五十钱三种。
在华发行纸币的外国银行,还有美商友华银行、美丰银行,英商有利银行,荷籍荷兰银行等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