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绥远省
2026年01月15日
六、绥远省
1920年6月,绥远设立了绥远平市官钱局,成立后即发行铜元票,面额分为十枚、二十枚、五十枚、一百枚四种。同年发行银元券,分一元、五元、十元和一角、二角、五角六种。
1931年,傅作义治绥,整理金融业发行新钞,该局与山西订立了印制新钞合同。1931年,该行发行银元票为4018030元,铜元票为862259元。1937年七七事变后,日军攻占绥远,将该局归并入伪蒙疆银行。
1939年,绥远省政府撤至绥西,并重新组织了省级金融机构平市官钱局,1940年7月改组为绥远省银行,1941年1月1日成立,资本100万元。
绥远省银行在筹备期间,先发行旧绥远平市官钱局版票,印妥五元券1410860元,一元券742000元,五角券98500元,二角券23400元,一角券29700元,先后共发行了1085649元,在市面流通958047.20元,后又呈请印发绥远省银行一元、五元券500万元,印妥230万元,在绥西各县和伊克昭盟等地流通。(https://www.daowen.com)
抗战胜利后该行通告收回纸币,计收回43277.50元。1946年,该行曾收回一部分纸币,没有收回的上报财政部报销。
1949年平津战役后,绥远的一部分国民党部队为解决军政费用,让绥远省银行又一次发行银元券,面额分为一元、五元和一角、二角、五角,发行额100万元。绥远解放后,这些银元券被人民银行以1∶4000旧人民币的比价收回。到1950年收回了80032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