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募与徵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三、募与徵

《三国志·魏书·杜畿传》:“(叛吏都督行丞事领功曹卫)固欲大发兵,(受制于固的河东太守)畿患之。说固曰,夫欲为非常之事,不可动众心,今大发兵,众必扰,不如徐以赀募兵。固以为然,从之。遂为赀调发,数十日乃定。”

《通鉴》卷六四东汉献帝建安十年关于此事注曰:“以赀募兵,则郡计不足以继,故得兵甚少。”(https://www.daowen.com)

按两汉招集士兵办法,普通计有两种。一种是徵,即引文中所谓“大发兵”;一种就是募。据引文,是不仅又一次证明募兵需要报酬,且可看出徵的范围和影响,在一般情况下,较募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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